、地方规划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敏感区域内,不得新建多晶硅项目。已在上述区域内投产运营的多晶硅项目要根据该区域有关规划,依法通过搬迁、转停产等方式逐步退出。(三)在政府投资项目核准新目录出台前,新建
申请材料组织审查,对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告。对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通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责令企业整改,整改仍不达标的企业应当逐步退出多晶硅生产。(三)对新建
运营的多晶硅项目要根据该区域有关规划,依法通过搬迁、转停产等方式逐步退出。 (三)在政府投资项目核准新目录出台前,新建多晶硅项目原则上不再批准。但对加强技术创新、促进节能环保等确有必要建设的项目,报国
准入条件的企业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告。 对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通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责令企业整改,整改仍不达标的企业应当逐步退出多晶硅生产。 (三)对新建和改扩建项目: 1.国务院
、地方规划的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敏感区域内,不得新建多晶硅项目。已在上述区域内投产运营的多晶硅项目要根据该区域有关规划,依法通过搬迁、转停产等方式逐步退出。 (三)在政府投资项目核准新目录出台前,新建
不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工业和信息化部通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责令企业整改,整改仍不达标的企业应当逐步退出多晶硅生产。 (三)对新建和改扩建项目: 1.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按照准入条件要求对新建
配套综合利用、环保不达标的多晶硅项目将不予备案。而在自然保护区、水源区、居民区等环境1000米内不得新建多晶硅企业。已在上述区域内的多晶硅企业要通过搬迁、转停产等方式逐步退出。
据与会人士透露,此条
目对一些四川地区的企业影响较大,在当地,工厂往往离景区很近,在规划时并没有考虑到此,未来将面临搬迁和整改,而这需要大笔的资金重新建设厂房、运输等,因而遭到了一些当地企业的质疑。“现代化的多晶硅生产是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