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州、市人民政府)(三)支持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建立健全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积极满足市场主体合理融资需求
、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银保监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州、市人民政府)(四)大力提升创新创业能力。省级财政安排38.1亿元,支持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大对重点实验室等科技研发平台投入,推动重大
工作;开展夹河综合治理、县域“母亲河”全流域治理,年内建成区雨污全部分流、黑臭水体全部清零。四是守牢金融风险底线。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严厉打击逃废银行债务行为,加强债券市场监督管理,确保全市银行
担保等配套支持政策。支持绿色资产证券化,鼓励社会资本设立各类绿色发展产业基金。支持绿色债券发展,积极培育绿色环保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省地
。(三)防止形成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完善地方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重大风险处置机制,压实各方责任,研究制定化解风险的政策,做好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持续推进高风险机构化险、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改革
,多渠道补充地方金融机构资本金,把不良贷款率稳定控制在较低水平。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加强资本市场和债券风险防控。(四)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扎实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满足行业合理融资需求
发挥投资对稳进提质的支撑作用。坚持以项目看发展论英雄,建立重大项目省政府领导包干推进机制和现场督导服务机制,加强重大项目建设要素保障,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128亿元、增长38%,投放政策性开发性
等9大领域,每年滚动推进1000个左右重大项目、完成投资1万亿元以上,五年完成重大项目投资7万亿元以上。省级财政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9大领域重大项目建设;用好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
商业银行开发绿色金融产品,探索环境权益类质押融资贷款等绿色信贷产品。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产业企业上市和再融资,引导金融机构法人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加快发展绿色保险,鼓励保险机构参与环境污染风险治理体系建设
作用,壮大绿色低碳领域省级投资基金规模,加强省级相关基金对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工作的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联合设立绿色低碳类基金。积极争取政策性银行、国际金融组织等低息贷款,鼓励
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等重大活动服务保障任务。深化“一核一城三带两区”建设,全国文化中心示范引领作用日益彰显。国际交往中心功能持续拓展,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国际机构
三”。强化要素保障,完成四批次集中供地,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789亿元。出台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及细则,项目科学决策与成本管控水平持续提升。向民间资本公开推介项目256个、总投资3549亿元,均为五
发挥投资对稳进提质的支撑作用。坚持以项目看发展论英雄,建立重大项目省政府领导包干推进机制和现场督导服务机制,加强重大项目建设要素保障,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128亿元、增长38%,投放政策性开发性
等9大领域,每年滚动推进1000个左右重大项目、完成投资1万亿元以上,五年完成重大项目投资7万亿元以上。省级财政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9大领域重大项目建设;用好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
技术创新,研发多污染物系统治理、VOCs 源头替代等技术和装备。进一步发挥绿色技术银行、上海技术交易所等绿色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综合性服务平台的作用,提升减污降碳科技成果转化力度和效率。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绿色债券、绿色信贷等规模,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协同控制项目。推动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等国家级投资基金对本市协同控制项目加大支持力度。探索建立新能源客货车差别化收费和通行便利政策
风险防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市〔州〕政府)192.做好地方新增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周期管理。(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有关单位和各市〔州〕政府)193.持续优化债务
)194.加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防范化解,加快省农信社改革,支持村镇银行规范发展,强化地方金融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牵头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