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方案》有关要求,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
绿色低碳转型相关战略、发展规划、行动方案和政策体系等。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能源安全与发展协调机制,协调开展跨省跨区电力、油气等能源输送通道及储备等基础设施和安全体系建设,加强能源领域规划、重大工程与国
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民族地区、革命老区等转移支付力度。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积极支持贵州符合条件的基础设施、生态环保、社会民生等领域项目建设。支持发展绿色金融,深入推进
工作机制,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分工,主动作为、大胆探索,以敢闯敢干的姿态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出一条新路。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根据本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加强指导协调,出台配套政策,对贵州
、保供稳价等工作。(牵头单位: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省发展改革委)
二、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四)加大中央资金争取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努力做好专项债券、一般债券申报和发行工作
)
(十三)加快专项债券和预算内资金使用进度。各地各部门要加快已拨付到位各类资金支出进度,加快形成更多实物量。加强对预算内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支付进度的督促检查,依法依规对长期资金趴账的项目作出
实施方案,加强能耗双控,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持续优化能源结构,分行业落实节能指标,有序推进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全省单位GDP能耗可实现全年下降3.2%的目标。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
民生、基础设施、城市更新、乡村振兴、防灾减灾等领域,谋划实施一批重大项目,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用好财政预算资金、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政策性银行资金,发挥政府投资四两拨千斤作用,撬动社会资本广泛参与项目建设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
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2021年12月28日(本文有删减)“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大力推动节能减排,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
债券等议题展开了讨论。
中国电建集团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吕游做专题发言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债券投资部董事副总经理方大齐做专题发言
平台;致力于碳中和、新能源、绿色金融国际合作政策、市场及技术研究;为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及国际化发展提供整体解决方案。
北京华桥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揭牌仪式
项目协调力度。优化特定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程序,对于列入十四五相关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范围的政府投资项目,可以不再审批项目建议书;对改扩建项目和建设内容单一、投资规模小、技术方案简单的项目,可以
为两阶段改革。市政线性工程建设项目根据项目实际,在总体方案稳定的基础上,可以采取分期(段)供地、分期(段)核发规划土地许可,推动重大项目及早开工建设。
(四)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交通基础设施
,加快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格局。
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六)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促进农业固碳增效。鼓励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制定碳达峰方案,明确碳达峰时间和碳达峰路径。开展钢铁
,因地制宜选择取暖方式。
八、加快绿色低碳科技研发
(二十)加强基础研究创新能力建设。制定科技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支撑方案。加强我省应对气候变化、生态系统碳汇等基础理论和方法研究。鼓励在节能降碳和
准入标准;着力推动既有园区循环化改造,编制一园一策改造方案,促进园区内产业循环耦合,推进园区能源梯级利用、污水收集处理及回用、固废处置及资源化利用等环境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鼓励化工等产业园区配套建设
,引导金融机构支持绿色环保企业发展。推动符合条件的绿色环保企业上市、到新三板和云南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推动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不断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全省
、钢铁、水泥、石化等行业扩大产能项目投资,加大对节能环保、新能源、绿色建筑、低碳交通、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项目支持力度。全面落实绿色信贷指引、能效信贷等制度。支持发行绿色公司债券。鼓励创新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
,切实扛起政治责任,按照本实施意见确定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职责分工抓好任务落实,确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省有关部门要制定全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及专项方案,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和雄安新区要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