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北京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有关光伏内容摘要如下:构建绿色智慧基础设施体系,布局智能高效电网,实现新建公共建筑光伏应用全覆盖,推动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绿色电力替代。构建大
体系,大力推进气候投融资发展,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流向低碳领域,支持有利于低碳发展的信贷、债券、基金、期货、保险等绿色金融创新实践。大力开发区域风电、光伏和绿氢资源,研究建设抽水蓄能电站,优先安排可再生能源
生态环境 保护等专项规划衔接。(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自然资源厅、 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六)完善组织协调机制 完善各部门分工协作机制,协同推进全省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的相关战略、规划、方案
度,制定年度电力系统安全保供方案。建立煤电企业与煤炭供应 企业的信息共享与应急联动机制,确保极端情况下电煤供应。建 立完善负荷中心应急安全保障电源体系、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控 体系,加强电力行业关键信息
渠道加大公路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推进力度,利用好国家新出台的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必要时给予可行性缺口补助。加大政府专项债券向公路建设项目倾斜力度。深化与金融机构合作,在依法合规、风险
公路建设项目控制工期的单体工程和急需动工建设特殊段落,给予先行用地和占用林地、草原支持。其他项目中存在特殊控制工程需要先行开工的,在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合理确定分期实施方案,其控制性节点工程可单独
10月13日,重庆市经信委公开征求对《重庆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文件指出,支持绿色微电网建设,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分散式风电、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多元储能、生物质发电、高效
固废的混凝土及干混砂浆等绿色建材产品,促进绿色建材与绿色建筑协同发展。原文如下为贯彻落实《重庆市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方案》(渝达峰中和发〔2021〕2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
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并将其纳入国有建设用地出让方案和出让公告。土地成交后,前款规定的相关指标和要求应当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立项阶段
落实绿色建筑等级及相关要求,并将绿色建筑的相关费用纳入工程建设总投资。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项目设计文件、施工方案、监理方案中编制绿色专篇。绿色专篇的编制要求由省人民政府
。推动徐州市与北京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系统共建服务基地,发挥好上交所长三角资本市场淮海服务基地和深交所徐州路演中心等平台载体的功能作用,加快绿色企业上市步伐。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科技创新
债,引导示范区内非法人金融机构向上争取绿色金融债券募集资金支持,推动法人金融机构发行上限为500亿元人民币的专项绿色金融债券,募集所得资金专项用于示范区产业转型升级发展。鼓励徐州将创新示范区建设项目纳入政府
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系统共建服务基地,发挥好上交所长三角资本市场淮海服务基地和深交所徐州路演中心等平台载体的功能作用,加快绿色企业上市步伐。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科技创新债,引导示范区内非法
人金融机构向上争取绿色金融债券募集资金支持,推动法人金融机构发行上限为500亿元人民币的专项绿色金融债券,募集所得资金专项用于示范区产业转型升级发展。鼓励徐州将创新示范区建设项目纳入政府债券申报范围,对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优化农村可再生能源结构,推动农村发展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提升农村能源利用
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广西“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22年9月14日(方案正文公开发布,方案附件不公开)广西
9月22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青海省加快融入“东数西算”国家布局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自2022年10月8日起施行。《方案》指出,促进能源消纳。加大坚强智能电网
9月22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青海省加快融入“东数西算”国家布局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自2022年10月8日起施行。《方案》指出,促进能源消纳。加大坚强智能电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