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普及推广。建立健全以电力中长期+现货交易为主体的省级电力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中长期、现货和辅助服务市场交易规则、扩大市场参与范围和交易规模,推动核电、水电、风电和光伏等各类省内外电源参与电力市场
11月30日,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北京市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通知提出,完善市场交易机制。推动开展用能权交易试点。积极开展绿色电力市场化交易,落实
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对生活垃圾小型焚烧试点予以支持,充分发挥引导带动作用。将符合条件的县级地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
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地方各级财政加大对县级地区生活垃圾处理的资金支持力度。新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优先纳入绿电交易。全文如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推进
“两网融合”,鼓励地方建立再生资源区域交易中心。引导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建立现代逆向物流回收体系。持续推动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加快贵阳、毕节等建设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推进贵州资源循环
“一码贵州”等电商平台和各地生活服务平台设立绿色产品专区。推进绿色电力交易。加强绿色产品认证和服务认证监管,严厉打击虚假认证、伪造、冒用、买卖认证证书或认证标志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
绿色金融产品。严格落实绿色信贷指引、能效信贷等制度,完善绿色信贷统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公司债券。第五节 探索推行节能市场化机制加强节能量指标统筹,探索节能量指标有偿收储制度,按照国家用能权交易统一
”考核等政策。第四节 完善价格财税金融政策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促进节能的能源价格政策。严格执行能耗超限额惩罚性电价和淘汰类、限制类、鼓励类产能差别电价政策;严格执行高耗能行业电价政策和电力市场交易政策
、加工、经营中的运用。推动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数字博物馆建设。推进乡村治理、农村集体经济、集体资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数字化管理。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全覆盖,到2025年
支持乡村建设。将符合条件的公益性乡村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依法依规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参与投入。(十九)创新金融服务。推动农村金融创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不增加政府
分工负责)(八)探索建立能源消费交易市场。建立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指标跨县(市、区)、功能区交易机制,对能源消费总量指标不足、需新布局符合省市产业政策和节能低碳等要求项目的地区,在完成能耗强度降低基本目标
的前提下,可向能耗强度降低进展顺利、能耗总量指标富余的地区有偿购买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指标,市级层面将根据交易结果调整相关地区能源消费总量指标。探索建立绿色能源证书认证交易制度,成立能耗交易中
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政策,加快推动南方区域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工作,持续完善绿色电力交易的常态化交易机制,全面提升绿色电力消纳能力。发挥大型国有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
绿色环保理念。(七)充分提升绿色电力消费1.落实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政策,加快推动南方区域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工作,持续完善绿色电力交易的常态化交易机制,全面提升绿色电力消纳能力。2.
覆盖范围。加强统筹指导,积极争取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政策性金融工具支持,用足用好人民银行再贷款再贴现、碳减排支持工具、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探索建立绿色贷款财政贴息、奖
补、风险补偿、信用担保等配套支持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节能减排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融资。积极推进环境高风险领域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落实国家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根据
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线上展,扩大参展企业范围,延长线上展示时间,进一步提高成交实效。(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各地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九不准”要求,指导企业建立闭环生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
信贷、债券、基金、保险、专项再贷款等各类金融工具,促进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生物技术、高端装备、绿色环保等重点产业创新发展。用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鼓励地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