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建设方案征集评选工作。本次方案征集及评选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开展,欢迎具备相应开发业绩和实力的企业提交建设方案。
一、基本情况
1. 实施单位:乌兰察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
本次征集评选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6. 申报企业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选期间尚未解除的);申报企业不得
等级及以上的升压站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竣工验收证书资料。 6、管理体系认证: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完备的质量保证体系。 7、诚信履约投标人未被 信用中国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5. 具有有效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财务要求: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内不得连续两年亏损。信誉要求: 1.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5年内2项20MN及
对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 tchina. 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
建成投产。3个月内未完成备案,取消其开发资格,纳入全省不良信用记录,三年内不得参与全省光伏发电项目开发(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未按期全容量建成投产,每逾期1个季度其上网电价降低0.0050元/千瓦时,并纳入
全省不良信用记录、三年内不得参与全省光伏发电项目开发(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根据光伏基地项目竞争配置实施方案(大纲),项目申报的上网电价为平枯期结算电价,中标企业与电网企业签订长期购售电合同(不少于
自取得开发资格起,3个月内到省能源局备案,次年12月底前全容量建成投产。3个月内未完成备案,取消其开发资格,纳入全省不良信用记录,三年内不得参与全省光伏发电项目开发(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未按期全容量
建成投产,每逾期1个季度其上网电价降低0.0050元/千瓦时,并纳入全省不良信用记录、三年内不得参与全省光伏发电项目开发(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投标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
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自2017年7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投标人执行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