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新能源清洁能源船舶及其配套设施、低噪声船舶等领域。研究制定航运业转型金融标准。鼓励金融机构探索开发航运业相关保险产品。6.完善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丰富绿色金融评价场景应用。探索建立长江经济带重点
构建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大对城镇生活污水垃圾收集处理系统建设、“锰三角”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化工腾退地块治理、土壤污染源头防控、移动源污染治理、新污染物治理
,不断提高创新链整体效能。培养“双碳”创新人才,促进学科交叉融合,打造多层次、复合型“双碳”人才队伍,构建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三位一体的人才流动机制。用好“海河英才”行动计划等人才政策,引进一批能推动
支持辖区内金融机构设立绿色专营机构,持续深化绿色信贷、绿色保险、绿色租赁、绿色基金、绿色债券等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责任单位:区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加强宣传推广充分利用公共新媒体
产品价值转化。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政策,有针对性地培育壮大草产业、林下经济、沙产业。建立生态产品监测和价值核算机制,开展生态产品信息普查和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区域生态品牌提升行动,持续推进“中国
领域减污降碳协同治理体系全面建成。(二十四)积极推进碳交易。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减排降碳,鼓励符合条件的灌木造林等项目开发为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积极参与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市场交易。加强碳排放权
: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机关事务局,各区市政府、管委)2.强化用能管理和节能增效。持续推进能源资源配置利用“四个一”推进机制。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能耗摸底和重点用能单位能耗数据审核等工作,推进
苹果低碳核心示范园。鼓励开展新型农林生物质绿色转化产业项目。推动沿海区域建设海洋碳汇监测站。建立减污降碳调节、节能减排奖惩以及大气、水、海洋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机制。到202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保持稳定
政策组合拳,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积极性,引导商家适度让利,形成更新换代规模效应。——坚持标准牵引、统筹推进。统筹用好强制性标准和鼓励性标准,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加快淘汰超期服役、高耗能高排放
)(五)强化创新支撑。聚焦各领域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和生产的关键共性技术及科学问题,通过“揭榜挂帅”“赛马”等机制开展重大项目攻关。提升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质效。围绕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亟需的关键技术和短板装备
与约束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加快淘汰超期服役、高耗能高排放、具有安全隐患的产品设备,促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积极推动“两新”工作目标任务落地落实,清单化闭环式管理,破解堵点卡点,确保政策精准
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县资源规划局、县税务局、县发改局)(五)强化创新支撑。聚焦各领域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和生产的关键共性技术及科学问题,通过“揭榜挂帅”“赛马”等机制开展重大项目攻关。提升高能级创新平台
。发展绿色保险,探索建立差别化保险费率机制。(二十六)优化绿色转型投资机制。创新和优化投资机制,鼓励各类资本提升绿色低碳领域投资比例。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重点行业节能降碳、资源高效
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加强动态用能监测和管理。开展高耗能行业能效对标达标行动,鼓励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深入组织开展节能监察专项行动,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绿色电价等
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行动。建立绿色建筑全生命周期的能耗和碳排放约束机制,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建筑能效水平提升、建筑用能结构优化、农村建设和用能绿色低碳
基础,着力探索符合十堰市情、体现十堰特色的绿色低碳发展模式。坚持全域统筹、系统谋划,分层次、分行业、分区域有力有序有效做好碳达峰试点建设工作。改革创新、大胆探索。充分发挥政策机制和科技创新的作用,重点
在建立碳排放预算管理、碳减排市场化机制、绿色金融支持政策、绿色低碳发展标准等方面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绿色低碳先进适用技术示范应用,积极探索绿色发展新模式。突出重点、示范先行。在工业、能源、城乡建设
,选择性、差异化的财政奖励或者补贴,要素获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社会保险费等方面的优惠以及其他影响生产经营成本的内容。一直以来,各地通过大力实施招商引资战略,以优化产业结构、培育增长动能、促进
转型升级。要有力有效支持发展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要强化行业自律,防止“内卷式”恶性竞争。强化市场优胜劣汰机制,畅通落后低效产能退出渠道。其中,“防止恶性竞争”、“强化优胜劣汰机制”以及“低效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