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开发利用制度,构建地下空间利用管理制度体系,促进地下空间开发。研究出台“农光互补”“林光互补”用地政策,推动土地资源与光能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保障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用地需求。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
日前,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3年乌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通知指出,做大做强新能源产业,加快建设抽水蓄能电站一期项目,实现总装机5.16万千瓦的21个分布式光伏项目并网发电,探索推进
与周边盟市共建千万千瓦级大型新能源基地和绿电替代合作示范区,力争将乌海及周边地区新能源一体化合作示范区列入自治区级区域发展战略。力促光伏、锂电池等6个项目开工,大力发展制氢、储氢、用氢等氢能源
1月2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山东省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12大项,116小项工作要求。根据通知,要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快推动海上风电规模化开发,重点推进国家能源
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到7500万千瓦以上。重点强调,强化项目用海要素保障。加快完成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按要求有序推进“已批未填类”和“未批已填类”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做好渤中I场址、G场址海上风电
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工程,开工建设世界最大的雅砻江两河口混合式抽水蓄能电站、世界最大的水光互补项目柯拉光伏电站,抓紧推进全国最大的攀枝花“水资源配置+抽水蓄能+新能源开发”三结合等项目。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
引进培育计划,开展产业新赛道争先竞速五年行动,聚焦航空航天、动力电池、新型显示、晶硅光伏、清洁能源装备、软件设计等打造世界级“地标”产业,健全完善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和人才链。原文如下:2023年1
1月13日,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十四五”目标任务及循环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推动新建居住建筑执行65%节能标准、新建公共建筑执行72%节能标准,大力
推动城乡建筑应用太阳能发电。原文如下: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钦州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十四五”目标任务及循环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钦政办〔2022〕4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
1月17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发布政府工作报告,对过去五年及未来五年工作分别做了回顾与安排,并指出,2022年河北省优化能源结构,新增可再生能源装机1400万千瓦。2023年,将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
行动。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新增可再生能源装机1000万千瓦。开展钢铁、水泥等7个重点行业企业创A行动,年内升A企业达到60家。抓好节能降碳改造,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3%。深化
支撑。一年来,我们坚持保大局、为大局,坚决扛起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粮食安全重大政治责任,煤炭产量12.2亿吨、发电量6465亿度,完成煤炭保供任务9.45亿吨、外送电量2640亿度、均居全国第一;完成
“四个一批”帮助基层化债近300亿元。新组建文旅投资集团和新能源运维公司,支持能源集团加快发展、一年实现扭亏为盈。新增减税降费、留抵退税、缓缴税费超过600亿元,新增市场主体36.84万户。完成保交楼
日前,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以开展整县开发试点为突破口,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推动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到
2025年年底,整县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容量达到2000万千瓦以上。(牵头单位:省能源局)开展绿色建造示范工程及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全产业链发展,到2025年年底,新开工装配式建筑
光伏资源开发,加快重大水电项目建设,抓紧纳规煤电项目建设,协调推进并网工程,释放煤炭先进产能,推动煤炭增产增供,千方百计保供应、保电煤,缓解供应缺口,化解主要矛盾,保障能源安全。文件如下:云南省绿色能源
12月19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青海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加快清洁能源产业规模化发展。依托资源优势,统筹兼顾内需和外送,形成以海南州、海西州两个千万千瓦级清洁能源基地为
依托,辐射海东市、海北州、黄南州的清洁能源开发格局。充分利用高原太阳能资源、土地资源富集优势,持续推进新能源发电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积极打造国家级光伏发电和风电基地、技术发展高地,引领全国清洁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