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东省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3〕24号文件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14〕16号文件,为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力争到2015年年底,山东省光伏电池片、组件产量达到300万千
电网企业(包括: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重庆三峡水利电力公司、重庆乌江电力公司、重庆涪陵聚龙电力公司等)做好光伏发电项目电量补贴工作。(二)补贴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
,为引导区县(自治县)正确认识国家光伏发电政策,切实促进我市光伏发电产业有序发展,避免决策失误造成不必要损失和纠纷,现就做好全市光伏发电产业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加强规划合理引导作用
项目电量补贴工作。 (二)补贴标准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638号),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发全部电量补贴0.42元/千瓦时(含税),对
的发展。2014年,山东省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3〕24号文件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鲁政发〔2014〕16号文件,为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力争到2015年年底,山东省光伏电池片、组件产量
的意见》《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阳泉市向国家能源局积极申报。经过一年多的规划研究和专题报告研究,阳泉市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申报支撑性资料,为成功获批国家光伏
项目单位进展总体平稳。仅仅一年时间,阳泉市光伏产业基地建设已初具规模。作为资源型城市,阳泉市因煤而兴,也因煤而困。如何破解煤炭资源日趋枯竭和采煤沉陷区治理难题?阳泉市以光伏产业基地建设为突破口,从黑色
地面电站、农光互补、渔光互补项目的,将实施一次性补助每兆瓦20万元,最高限补300万元。具体内容见下文: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浙江省
近年来,桐乡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光伏应用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3〕49号)等
坚实基础。 根据《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认监委关于发挥市场作用促进光伏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的意见》《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阳泉市向国家能源局积极申报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光伏应用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3〕4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3〕24 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光伏应用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3〕4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