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MW单面单玻组件,框架协议计划有效期为2022年5月-9月。业绩方面,要求2020或 2021年光伏组件合同业绩不低于1.5GW。
索比光伏网了解到,本次共23家企业参与投标,比之前的两次框架
指出,一方面,本次招标的供货时间集中在Q3-Q4,上游硅料价格可能正处在高点,组件生产成本难以下降;另一方面,三峡集团今年已经开标的具体项目组件采购就超过2.12GW,且有400MW项目仍在投标阶段
150万千瓦,储备容量90万千瓦,涵盖安徽、江西、浙江、上海、 江苏、福建、广东、山东、山西地区,买方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框架合同涵盖的地区。
标段2-P型双面,招标预计容量100万千瓦,储备
容量100万千瓦,涵盖湖北、天津、河北、吉 林、河南、辽宁、内蒙古、黑龙江、广西地区的项目,买方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框架合同涵盖 的地区。
标段3-P型双面,招标预计容量90万千瓦,储备容量
侧电压为1500V且MPPT最大输入电流不低于30A),且国内供货业绩不低于1GW,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容量以合同为准。 3.投标人必须是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
及以上,框架协议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0日,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540Wp及以上高效单晶硅组件累计国内出货量不低于1GW。
共10家企业参与这一标段投标
量为单面70MNW、双面100MW,收货地为江苏;标段二采购量为双面120MW,收货地为山西。供货时间方面,均要求2022年6月中旬开始供货,2022年7月中旬全部交货完毕。对投标人的要求为:自
中标人发布采购订单,实际供货数量以招标人所属企业投资的光伏项目或承建的EPC光伏项目形成的有效订单数量为准。采购合同到货验收数量为实际结算数量,以框架协议设备清单的单价及调价机制作为结算依据,中标人和
粤水电或粤水电下属子公司所属光伏建设项目公司或该光伏项目的EPC总承包方进行订单确认,签订采购合同﹐并按采购合同组织供货。
从开标情况看,本次共13家企业参与投标,其中1家企业只投双玻标段,其余
功率不低于545W的单面组件外,其余各标段基本选用540W及以上双面双玻组件。同时,标包6特别提出,组件宽度应为11332mm,基本确定为182组件,其余标包并未提出相关要求。交货期为签订采购合同且收到
符合一线品牌、投标价格处在偏低区间的至少一项。
对此,索比咨询分析师认为,很多电站投资企业在招标中,会明确提出可兼投,不可兼中,主要是防止一家企业同时中标多个标段,产能和供应链无法满足供货要求。华润
供货计划为准。上述采购容量为预计采购容量,具体以合同执行时下达的月度采购计划为准,原则上变动不超过预计采购容量的10%。
招标文件如下:
表所示:
交货期:计划分为两批次集中交货,第一批次计划于2022年8月31月-2022年12月15日前到货、第二批次计划于2023年2月28月-2023年4月30日前到货,具体供货时间以所下达的月度
为止签订的单体150MW及以上国内光伏组件合同业绩(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供货范围等
框架协议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1.4供货时间:以单项目订单为供货单元,自双方签订采购合同生效之后第3天开始交货,15天内全部交货完毕;1.5交货地点:具体地点为施工项目现场指定地点;1.6质量标准:确保
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独立企业法人。 2、资质要求:/ 2、业绩要求:(1)近三年(2019年-2021年),单次供货50MW(合同中如果没有明确MW数,可依据重量判断,2200吨及以上 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