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建筑室内温控机制,引导公共建筑合理控制室内温度。(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推进燃气锅炉烟气余热深度利用,推广先进的平衡调节、气候补偿、自动监测控制和智能化供热等节能技术
,提高供热系统效率和管理控制水平。结合既有建筑智能供热升级、城市更新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继续开展供热隐患排查治理、推进老旧供热管网更新改造。(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制定《北京
民和其他合法权益主体,允许在不扩大现有建设用地、用海用岛、耕地、水产养殖规模的前提下,开展种植、捕捞、养殖(不包括投礁型海洋牧场、围海养殖)等活动,修筑住房和供电、供气、供水、供热、通信、广电、交通、水利
、供水、供热、通信、广电、污水处理、垃圾储运、公共卫生、简易休憩、安全防护、应急避难、医疗救护、电子监控等设施和标识标志牌、道路(含索道)、生态停车场。(六)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
、集中供热、储能等基础设施保障能力,积极推广多元融合、智慧共享的综合能源服务,构建清洁低碳的能源供给体系。1. 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进一步加快光伏、风电、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发展,全面推进能源供给侧的
水平。探索推广地热能开发利用。推广以热泵技术为主的地热能利用,建设地热能供热(供冷)应用示范区域,与商旅、康养等多领域融合发展。保障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创新发展模式,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加快
改革委关于印发北方地区清洁供暖价格政策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68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我省电采暖电价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居民分户电采暖用电。集中供热、“煤改气”不能覆盖的地方
,谷段为20时至次日8时,执行时间不受年度周期限制。峰谷电价标准和非供暖期居民用电峰谷时段仍按现行政策执行。二、城乡居民住宅小区电采暖公用附属设施用电。居民小区内供热终端换热站、国家鼓励的热泵技术供暖等
,适时推进220kv、110kv变电站建设,进一步优化完善电网建设,推动电网智慧化升级。加快充电桩、城市充换电站、城际快充站等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供热热源近期以临港热电及台州电厂为主要供热热源,远期
根据产业用热需求,适时推进临港热电扩建,作为南洋片区集中供热热源,加快推进红脚岩片区南部北洋热电厂建设,作为红脚岩片区、北洋片区集中供热热源。加快推进北洋片区热源点、南洋片区供热一体化建设,鼓励使用
1-2 台 35kW 移动式暖风机在掌子面及锚喷支护工作面附近供热风。此外,清原项目部购买了大量的加热器和保温棉,对洞内水箱里的水进行加热,设专人管理,进行破冰维护,防止阻水影响施工。冬季施工
由主体性电源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有序推进支撑性、调节性电源建设。严控煤电装机规模,推动煤电机组节能降耗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保持石油消费处于合理区间,逐步推进传统燃油替代。加大
挥发性有机物排污单位及105家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任务。建设天然气管线228公里,建成区454台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全部清零,在用20蒸吨及以上非电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达标改造,市区供热行业清洁取暖率达到
监管等方面的应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城市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加快北方清洁能源供热城市建设、新能源汽车运营示范市、海绵城市建设,促进产业结构
信用承诺,确保诚实守信经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无失信被执行记录。(六)发电企业、电力建设企业、高新产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服务行业和节能服务公司所属售电公司(含
供热面积,打造全国清洁能源循环利用样板。积极推进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推动公共领域汽车100%绿色化。探索构建以分布式能源系统为主体的新型能源设施体系,搭建智慧能源综合管控平台,建设节能环保型、低碳
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和燃气热电联产项目,进行冷热电三联供,实现能源梯级利用,提高能源综合利用率;在需求区域建设多能互补供热综合能源站,构建外环低碳消费核心区。3.西南部绿色能源生产及应急调峰保障区。充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