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突出标准引领作用,深挖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潜力,强化系统观念,推进综合施策,严格监督管理,加快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步伐,带动全行业绿色低碳转型,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
(二
30%,行业整体能效水平明显提升,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绿色低碳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到2030年,重点行业能效基准水平和标杆水平进一步提高,达到标杆水平企业比例大幅提升,行业整体能效水平和碳排放
,提升重点产品能耗限额要求,扩大能耗限额标准覆盖范围,完善能源核算、检测认证、评估、审计等配套标准。
加快完善地区、行业、企业、产品等碳排放核查核算标准。制定重点行业和产品温室气体排放标准,完善低碳产品
,国际标准转化率达到85%以上。
标准化发展基础更加牢固。建成一批国际一流的综合性、专业性标准化研究机构,若干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50个以上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形成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
电力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促进电力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服务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10月12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
时段电价基础上再上浮20%。尖峰电价执行范围与峰谷分时电价执行范围一致。
此外,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用户表计暂不具备峰谷、尖峰分时计量条件的,暂按基准电价执行,电网企业应加快表计升级更换,确保2022年6月30日前全面执行分时电价政策。
10月8日,江苏省发改委正式印发《关于明确分布式能源站用电价格政策的通知》,文件指出鼓励分布式能源站与储能(蓄能)设施协同运用,分布式能源站配套建设蓄冷、蓄热技术装置且分表计量的,蓄冷、蓄热技术装置
力公司:
为更好发挥分布式能源站在优化能源供应方式、降低输送损耗、实现区域能源利用效能最大化方面的积极作用,同时鼓励分布式能源站与储能(蓄能)设施协同运用,促进用能清洁低碳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根据
实验室,50个以上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形成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一体化运行的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标准化服务业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到2035年,结构优化、先进合理、国际兼容的标准体系
和产品温室气体排放标准,完善低碳产品标准标识制度。完善可再生能源标准,研究制定生态碳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标准。实施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工程。
(十二)持续优化生态系统建设和保护标准。不断完善
方式、降低输送损耗、实现区域能源利用效能最大化方面的积极作用,同时鼓励分布式能源站与储能(蓄能)设施协同运用,促进用能清洁低碳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现就分布式能源站用电价格
配套建设且仅服务于本居民住宅小区的供冷供热设施用电,参照城乡居民住宅小区公用附属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
(二)分布式能源站配套建设蓄冷、蓄热技术装置且分表计量的,蓄冷、蓄热技术装置部分的用电
2021年9月17日,自治区印发了《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具体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具体措施》),《具体措施》坚持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绿色生产、绿色流通
、绿色生活、绿色消费,为全区实现碳达峰和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提供有力保障,共有七部分重点工作。《具体措施》在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转型方面,为我区新能源产业指明了方向。
《具体措施》指出,推进风光等可再生能源
消费仍占据大半壁江山,迫切需要形成有效的碳排放控制阀门。《方案》提出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倒逼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调整,有效发挥了能耗双控倒逼的制度优势,推动能源结构快速调整和高比例、大规模的
、深度挖潜节能潜力等作为重要考核内容。《方案》提出推动地方实行用能预算管理,推动能源要素向单位能耗产出效率高的产业和项目倾斜,引导产业布局优化,这样既可以改变粗放增长惯性、有效降低碳中和的压力,也可以减少
电价形成机制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分时电价信号作用,服务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促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
系统建设,促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要求,现就完善我省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时电价机制
(一)执行
大幅提高为导向,以建立科学管理制度为手段,以提升基础能力为支撑,强化和完善能耗双控制度,深化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推进能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倒逼产业结构、能源结构
机制,激发各类主体的节能内生动力。
四是夯实基础建设。我国将从加强能源计量和统计能力建设、完善节能法律法规标准体系、强化节能监督检查、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加大人员培训力度、严肃追责等方面,进一步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