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产业培育,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传统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到2030年,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分别达到50%和45%以上。综合应用环保、能耗、质量、安全
科技项目落地。(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资规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强化绿色低碳合作。加大绿色低碳贸易主体支持培育力度,鼓励引导企业推行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环保管理。广泛开展多领域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委等)3.加快现代服务业绿色转型。提升绿色低碳产业服务水平,培育壮大生态环保、研发设计、检验检测
路面材料循环利用率分别达到95%和80%以上。到2030年,高速公路服务区充(换)电设施覆盖率到70%以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面采用节能环保碳材料和工艺。(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节能改造。(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2.积极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支持新能源、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等绿色低碳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和
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二)强化政策支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探索形成投资、价格、财政、金融等领域长效机制,充分利用各类支持措施加强对重点工程的保障以及对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产业发展的支持。落实国家节能环保
光伏发电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海原供电公司、海兴供电公司,各光伏企业、户用业主:近年来,我县按照国家、区、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工作要求,倡导绿色、环保、低碳的生活方式,加快降低碳排放步伐,积极、有序推进我县
产能,依法依规退出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落后产能。落实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能源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检验检测中心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型新能源发电基地项目,全面启动乌海及周边地区绿色能源消纳基地建设,推动阿电入乌首批400万千瓦保障性跨区域新能源合作示范项目落地见效,力争到2025年底新能源合作装机总规模达到300万千瓦以上,构建起乌海
、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
加油机、油罐及其他相关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完善充换电、岸电等设施。(三)加快建筑领域设备设施更新改造。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推进有条件的小区及周边因地制宜更新升级无障碍设施、电动自行车及新能源汽车
。推进自来水厂及居民小区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开展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绿色低碳智能化改造,加大城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生活垃圾收运处设备、可回收物分拣设备等更新力度。推进“瓶改管”“瓶改电
、建筑、交通、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超过94
应用,优先形成电动船舶示范航线。推动港口绿色化低碳化转型升级,加快现有船舶受电设施改造,新建、改建、扩建码头工程(油气化工码头除外)同步设计、建设岸电设施,促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常态化。3.加快建设绿色
修订海洋环境保护法,进一步修改完善海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四)开展绿色低碳全民行动积极开展多样海洋文化宣教及科普活动,增强全民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把绿色
坚强电力保障,谱写了电力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报告2024》共14章,重点反映了2023年电力消费、电力生产与供需、电力投资与建设、新型电力系统、电力市场建设、电力安全与可靠性、电力低碳环保、电力企业
建设稳步推进,白鹤滩—浙江±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驻马店—武汉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工程等正式投运。在电力低碳环保方面,降碳减污工作扎实推进,市场机制促进电力碳减排。2023年,全国单位火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