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费和政府性基金与附加等;(六)预测并确定优先购电用户的电量需求,执行厂网间优先发电等合同;(七)按政府定价为优先购电用户以及其他不参与市场交易的电力用户提供售电服务,当售电公司不能履行配售电义务时
及以上的,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带动性强.成长性好、行业领先、技术含量高的工业企业,原则上年购电量2000万千瓦时及以上。其中已参加过往年年度电力直接交易的企业优先。
部分用电结构与全省平均差
电力用户,鼓励优先购电的电力用户自愿进人市场;
2)拥有自备电源的用户应当按规定承担国家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政策性交叉补贴和系统备用费
十三、山西省
1、发电企业参与资格
现役省调燃煤发电
加强:有序加快放开发用电计划、有序加快放开配售电业务、有序加快放开竞争性电价、有序加快放开交易机构交易业务范围;加快规范输配电价、加快规范优先发电权优先购电权计划、加快规范自备电厂、加快规范局域网和
。在电力交易过程中,打破政府间壁垒,放开省间优先发电权,建立有效的市场交易机制至关重要。从全国范围来看,西北新能源消纳矛盾重重,这与新能源过快发展、电网和电源发展不协调有很大关系。“去年,西北
垒“三弃”问题难解省间市场壁垒制约了清洁能源消纳。在当前电力供大于求的形势下,各地政府不乏对省间交易进行行政干预行为。比如,有的购电省地方政府出台了各种政策,限制省外购电的电量、电价、电力,限制市场主体
从事售电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发电企业投资和组建售电主体进入售电市场,从事售电业务。同时,根据电改系列文件中的配套附件4《关于有序放开放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三、建立优先发电制度(一)优先发电基本内容
。优先发电是指按照政府定价或同等优先原则,优先出售电力电量。优先发电容量通过充分安排发 电量计划并严格执行予以保障,拥有分布式风电、太阳能发电的 用户通过供电企业足额收购予以保障,目前不参与市场竟争。(二
配套附件4《关于有序放开放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 三、建立优先发电制度 (一)优先发电基本内容。 优先发电是指按照政府定价或同等优先原则,优先出售电力电量。优先发电容量通过充分安排发 电量计划并
的进展。目前,清洁能源仍面临消纳矛盾突出、上网难的问题,国家发改委已发布《关于做好2017年电力供需平衡预测和制定优先发电权优先购电权计划的通知》,建立优先发电权计划、优先购电权计划报告制度,保障
高效运行和可靠性供应水平)重点任务,组建和规范运行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开展售电侧改革试点,推进市场化交易,有序放开竞争性业务;建立优先购电、优先发电制度,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稳步推动油气体制改革,规范
,执行厂网间优先发电等合同; (七)按政府定价向优先购电用户以及其他不参与市场交易的电力用户提供售电服务,签订和履行相应的供用电合同和购售电合同; (八)按规定披露和提供信息; (九)法律法规
交易、辅助服务补偿(交易)机制等。其中合同电量转让交易主要包括优先发电合同、基数电量合同、直接交易合同、跨省跨区交易合同等转让交易。在中长期交易中,由于用户用电需求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难以准确预测,在我国
偏差。由于优先发电电量和基数电量现阶段视为厂网双边交易电量,须签订厂网间购售电合同并纳入电力中长期交易范畴,因此合同电量偏差既包括优先用电、优先发电等计划电偏差,也包括直接交易合同电量等市场电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