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退税政策。在已出台的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民航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6个行业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按月全额退还政策基础上,将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企业纳入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退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
集聚。鼓励换电新能源汽车制造企业、换电运营商、电池资产公司、电池回收利用公司等企业在我市自建、共建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项目。鼓励企业开展换电装备技术的本地产业化工作。大力推动汽车制造企业、换电站建设运营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民航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6个行业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按月全额退还基础上,研究将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
、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企业纳入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预计新增留抵退税1420亿元
群众零风险,收益有保障。屋顶光伏项目的寿命在25年以上,期间存在一定风险。坚持政府主导,整县推进,由投资实力强、技术先进、市场信誉好的大企业牵头,县属企业参与,各市场主体可参与开发,群众不需花
一分钱,不承担任何风险,只按期收取租金,收益稳定有保障。
二、个人开发屋顶光伏的风险
1.光伏发电不再补贴。自2022年1月1日,居民自建屋顶光伏,不再享受0.03元的补贴,居民如自己投资建设
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加强农房周边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对
基础设施管护机制。各地要以清单形式明确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方式、管护经费来源等,建立公示制度。供水、供电、供气、环保、电信、邮政等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应落实普遍服务要求,全面加强对所属
单位自建或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确定开发主体建设屋顶光伏发电项目;依法合规选择专业化投资企业开发政府屋顶资源,并承担兜底开发任务,规模化推动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鼓励统筹符合光伏发电建设条件的土地资源,依法
第一位的责任单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2.大力推进既有建筑分布式光伏发电推广应用。鼓励和引导具备建设屋顶光伏发电条件的企业,利用或改造屋顶配套建设光伏发电项目。机关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等政府投资
安全服务,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三)推动平台系统上云。鼓励企业依托服务商公共基础计算资源或企业自建数据中心,建设综合性平台系统,承载工具系统和业务组件,支撑应用软件的高效开发、快速迭代、集成应用
担保机构对光伏项目开展信用担保。鼓励镇属企业参与光伏项目开发。
值得注意的是,文件提出,实施新建光伏项目财政补助政策。设立桥头镇光伏发电项目专项资金,对桥头镇行政区域范围内已完成报批流程,并于2022
。
(一)装机补助对象为建筑物或构筑物业主,标准为15万元/兆瓦,单个项目不超过30万元;
(二)发电量补助对象为自建光伏项目的业主,其中,工商业补助标准为0.05元/千瓦时,居民补助标准为0.1
业主自建。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鼓励全区屋顶业主自建屋顶分布式光伏。二是优选投资企业建设。屋顶业主根据自身实际,可选择第三方投资企业来建设,双方进行新能源效益分享合作。同时,根据不同行业领域的建筑物
统筹和引导作用,坚持市场化运作模式,加强资源排查梳理,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开发利用光伏资源。居民及工商业企业屋顶由产权方自主确定开发模式,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光伏资源开发建设。优化服务,保障安全
屋顶资源开发利用,推动年综合能耗 3000吨标煤(当量值)以上或年用电量1000万千瓦时以上的工业企业,在符合安全条件前提下按照宜建尽建原则安装屋顶光伏发电设施。国资为主投资建设的既有标准厂房及配套用房,具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