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投靠方式落户。(责任单位:区公安局、区教体局)(二)鼓励新区产业工人在“滨城”落户。在新区正常经营的企业工作,且在该企业连续正常缴纳社保满1年的居民(同期外省市1年无社保记录),由个人和企业共同
的,可按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十三)提升数字化智能化监管水平。推进智慧工地建设,推广远程监测、自动化控制、自动预警等设施设备的应用。开展项目数字化监管试点,落实关键施工节点影像留存、实时生成
费用,按规定给予税前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符合条件的建筑业企业,可按规定享受西部大开发、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销售自产的列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
,发包人可给予总承包单位奖励,同时鼓励企业所得税征收地对获奖企业给予相应财政资金奖励。对工程质量、交付有特殊要求的建设项目,招标人可对投标人获得的优质工程奖项设定合理加分项。三、推动企业战略合作。鼓励省内
风险防范,依法严惩偷税、骗税等行为。(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负责)3.加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
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市税务局
治理,优化自然生态环境发展。具体包括:(一)环境保护税收优惠1.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2.购置用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按一定比例实行企业所得税税额抵免3.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
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4.企业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二)水土保持税费优惠5.建设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6.按照水土保持规划开展水土流失治理活动
绿色低碳产品采购比例。落实好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合同能源管理企业所得税和新能源、清洁能源汽车车船税、车购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完善绿色电价政策,严格落实差别化电价、阶梯电价政策,建立并不
用能和碳排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从源头推进节能降碳。提高节能管理信息化水平,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推动高耗能企业建设能源管理中心,建立区域性行业性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平台。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
第十八条 企业高管扶持。鼓励企业依法纳税,根据企业纳税情况对企业进行扶持,并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政策扶持。 (一)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个人所得税,从企业投产(经营)之日起5年内,企业高级管理人员
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承租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包括国有全资、控股和实际控制企业)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6个月租金。对特困行业实施缓缴养老、工伤、失业保险费政策。对
)环境保护税收优惠 1.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2.购置用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按一定比例实行企业所得税税额抵免 3.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2.购置用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按一定比例实行企业所得税税额抵免 3.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企业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免征城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