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建设。构建我省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在省“金服云”平台搭建绿色低碳和气候投融资项目库,开展绿色企业和项目认定识别。试点建立碳账户综合管理机制,探索对企业碳排放核算和“碳足迹”等进行全流程跟踪。完善
10个、绿色低碳工厂达到400家。(六)实施节能提效攻坚行动。20.严控“两高”项目盲目发展。重点行业企业新(改、扩)建项目达到国家能效标杆水平,提高项目单位增加值能耗准入标准,高于标准的项目用能
产出效益评价,保障高质量发展项目用能需求。加强重点企业节能审查,用足用活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耗能企业节能诊断成果,实施“一企一策”,挖掘节能潜力,确保能耗“双控”指标完成省下达目标任务。责任
5月27日,福建省周宁县发改局发布关于印发《周宁县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规范建设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文件按提出:规模在6兆瓦以下的光伏发电项目,同一地址(村、园区),每个光伏开发企业只能备案
,严禁依托违法违规建筑物(构筑物)建设。项目开发企业须与建筑物产权所有人签订协议或者合同。原文如下: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为统筹推进我县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健康、有序、规范、安全发展,保障
移动机械禁用区范围,提升管控要求,将铁路货场、物流园区、港口、机场、工矿企业、施工工地等机械高频使用场所纳入禁用区管理,禁止使用排气烟度超过Ⅲ类限值和国二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加快推进铁路货场
和氮氧化物排放强度(一)加快实施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严格执行涂料、油墨、胶黏剂、清洗剂VOCs含量限值标准,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定期对生产企业、销售场所、使用环节进行监督检查。鼓励引导企业
再生资源利用企业提标升级,积极申报国家规范条件企业。8.不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对照国家《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推广《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推荐
职责分工配合)(三)强化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严格实施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扩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范围,提升管控要求,将铁路货场、物流园区、港口、机场、工矿企业、施工工地等机械
高频使用场所纳入禁用区管理,禁止使用排气烟度超过Ⅲ类限值和国二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加快推进铁路货场、物流园区、港口、机场、工矿企业内部作业车辆和机械新能源更新改造,新增或更新的3吨以下叉车基本
低价电源等因素,印发准入发电企业名单对发电企业分类。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电源,参与绿电交易时产生的高于基准电能量价格以上的环境价值,用于等额冲抵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或归国家所有。不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
一定比例的减免扶持,培育壮大服务业经营主体。对年内新引进且到位投资资金2000万元以上的贸易、销售、金融、物流、咨询、人力资源等生产性服务企业,在标准化厂房租金、水费、网费等方面依规予以支持。对首次纳入
统计的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按照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上和500万元以上的入库标准,除州级奖励外,县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8万元、5万元和3万元奖励。(县发展改革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工业
饱和的行业要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提高准入门槛,对能耗较大的新兴产业要支持和引导企业应用绿色技术、提高能效水平。全面排查存量项目,核实项目合规性、手续办理情况以及“五个减量替代”落实情况。依法严肃查处未依法依
调整指导目录》,执行环保、质量、技术、能耗、安全等标准,严控新增过剩产能,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转移或退出。推动建材产业转型升级。抓住国家力推绿色建筑的契机,引导现有建材企业优化产品结构,打造仙溪、东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