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万元。 对使用《合肥市光伏地产品推广目录》中光伏构件产品替代建筑装饰材料、建成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的,在项目建成并网后,除享受市级度电补贴外,按装机容量一次性给予1元/瓦的工程补贴,单个项目补贴
。
(能源局、发展改革委牵头,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参与)
(十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继续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健全节能标准体系,大力开发、推广节能高效技术和产品,实现重点用能行业、设备节能
标准全覆盖。重点区域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因地制宜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加大绿色建筑推广力度,引导有条件地区和城市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进一步健全能源计量体系,持续
奖励,单个项目、同一屋顶产权人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对使用《合肥市光伏地产品推广目录》中光伏构件产品替代建筑装饰材料、建成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的,在项目建成并网后,除享受市级度电补贴外,按装机容量
、利益共享的市场机制,实现可再生能源电力全额消纳。 6月6日,合肥经信委发布《关于2018年合肥市光伏产品推广目录(第一批)的公示》 国际能源网/光伏头条关注到,通威、天合、阳光、聚能
光伏企业在本市新建光伏发电项目或本市居民投资建设家庭光伏发电项目,全部使用推广目录中组件、光伏建筑一体化产品和逆变器,且电站建设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按照并网时间和发电量给予发电补贴。对
电站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屋顶产权人10万元/兆瓦一次性奖励,单个项目、同一屋顶产权人奖励不超过100万元。
3、对使用《合肥市光伏地产品推广目录》中光伏构件产品替代建筑装饰材料、建成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的,在
肥注册的光伏企业在本市新建光伏发电项目或本市居民投资建设家庭光伏发电项目,全部使用推广目录中组件、光伏建筑一体化产品和逆变器,且电站建设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按照并网时间和发电量给予发电补贴
退出的企业名单、设备(生产线)及产能情况向社会公布,函告上级节能主管部门,计入当年落后用能退出情况。
(二)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提升。
1.加快节能技术改造。筛选推广一批先进适用的节能技术和产品,编制
《节能技术推广目录和企业应用案例》。每年组织实施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绿色照明推广等节能技改项目100项以上。大力开展高效电机、配电变压器等用能设备推广应用,每年淘汰Y、Y2、Y3及派生系列低效
、并网型微电网、储能技术试点等示范项目建设,在试点基础上积极推广应用;加快能源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推动离网地区军民融合可再生能源局域网建设,以新能源融合储能、配电网等方式,为岛屿、高原哨所等离网地区提供
:“十三五”期间,初步建立储能技术标准体系,形成一批重点技术规范和标准;探索一批可推广的商业模式;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市场主体。储能产业发展进入商业化初期,储能对于能源体系转型的关键作用初步显现。
重点
合肥分布式: 2018年底前并网且全部使用合肥市推广目录中的组件、逆变器等产品,给予投资人0.25元/千瓦时补贴,补贴执行期限15年;其余市县级补贴发放不够及时,此文不考虑。 四、收益率分析
,按照《关于下达石家庄市煤改电采暖项目电采暖设备及安装入围企业产品目录的通知》(石散煤压减替代办〔2017〕5号)相关要求,各县(市、区)组织技术力量和中标企业,根据居民住户需求和实际情况对每户科学确定
2018年9月底前,通过科学试点示范,形成可靠性好、性价比高、适宜推广、较为成熟的太阳能取暖解决方案,为建立完善的太阳能取暖支持政策、技术体系、标准体系和管理体系奠定扎实的基础。
工作目标
各设区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