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级多晶硅对中国的倾销行为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对中国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在申请书中,四家企业如此向商务部陈情!提交申请的这四家公司分别是:江苏中能硅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江西赛维
,2010年在美上市。对于这四家申请人,商务部表示他们符合规定,有资格代表中国太阳能级多晶硅产业提出申请,且相关证据符合期终复审立案要求。故此,商务部决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
反倾销税有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可以适当延长。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国内产业或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有关组织可在反倾销措施到期日60天前,以书面形式向商务部提出期终复审
反倾销税有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可以适当延长。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国内产业或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有关组织可在反倾销措施到期日60天前,以书面形式向商务部提出期终复审
继续或再度发生,对中国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请求商务部裁定维持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实施的反补贴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有关规定,商务部对申请人资格、被调查产品和
31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三、复审调查产品范围本次复审调查产品范围为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反补贴措施所适用的产品范围,与商务部2014年第26号公告
申请书。申请人主张,如果终止反倾销措施,欧盟的进口多晶硅对中国的倾销行为可能继续或再度发生,对中国产业造成持续损害,请求商务部裁定维持双反举措。商务部随后公告继续复审调查,自2016年5月1日起,于
2017年4月30日前结束。一位参与复审申请的某公司内部管理层就对能源一号记者说,我们现在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复审的逻辑在于,欧洲企业对国内的产业损害是否还存在?它们是否有倾销行为,是否低于当地的市场价卖给中国
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根据商务部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在反补贴、反倾销期终复审调查期间,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
继续按照商务部2014年第25、26号公告范围实施反倾销、反补贴措施。商务部表示,本次复审调查的内容目的是:如果终止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实施的反倾销措施,是否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的继续或再度发生。本次调查将从2016年5月1日起开始至2017年4月30日前结束。
。国际成功经验表明,推行绿色电力证书交易,通过市场化的方式,给予生产清洁能源的发电企业必要的经济补偿,是可再生能源产业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的有效措施,是一种市场化的补贴机制。很多人以为,可再生能源发电比
火电贵,其实这种比较并不公平,因为火电价格并不是其完全成本的体现。据有关权威机构测算,加上环境污染、健康损害等负外部性成本,火电的完全成本是现行火电价格的2-3倍。但在火电外部成本没有内部化的情况下
十三五时期,ink"光伏产业在我国继续推进经济转型、能源转型、体制创新、技术开放的历史背景下,发展空间将更加广阔。十三五还是我国环境效益提升的关键期,这将为光伏产业发展提供关键性保障。但是,十三五
时期,在我国经济新常态发展趋势下,光伏产业企业提升竞争力也将面临更大挑战。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提高ink"光伏发电经济性实现平价上网?如何通过技术创新迈向光伏产业中高端?如何建立规模化发展的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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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以为,可再生能源
发电比火电贵,其实这种比较并不公平,因为火电价格并不是其完全成本的体现。据有关权威机构测算,加上环境污染、健康损害等负外部性成本,火电的完全成本是现行火电价格的2-3倍。但在火电外部成本没有内部化的
循环经济,调整产业结构,推动城乡建设和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向绿色化、循环化、低碳化方向发展。
坚持把深化改革与创新驱动作为内生动力。以生态文明建设改革总体方案为统领,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
,优化空间结构,引导产业布局,完善配套政策,严格按照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定位推动发展,构建科学合理的城镇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和生态安全格局。开展白山市、通榆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试点示范建设,推动通化东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