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低碳产业政策体系。瞄准绿色低碳产业迭代升级趋势,制定具有深圳特色且适度超前的绿色低碳产业指导目录,明确深圳绿色低碳产业发展重点方向。建立科学、规范、合理的深圳市绿色低碳产业认定管理规则体系,开展
折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将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产业纳入绿色产业指导目录。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为符合条件的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类项目提供融资便利。鼓励
等传统产业向绿色化、智能化、高端化提档升级,从源头减少碳排放。组织实施绿色产业指导目录,持续壮大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生物与新医药、节能环保、海洋高新等新兴产业,加快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通过
、亩产效益评价,将项目建设投入、产出、节能、环保等经济、社会、环境各要素纳入日常管理,对用地主体在用地期限内利用状况的全过程进行系统化、精细化、动态化管理。二、主要内容(一)准入标准1.符合产业指导目录
先进技术。将节能降碳、资源循环利用先进适用技术和产品设备纳入《绿色技术推广目录》《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持续加强推广应用。(四)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发挥节能审查源头把关作用
国家、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总体思路以及公众参与情况,提出规划实施相关建议。(一)严格执行项目准入项目建设条件必须符合国家生态环境政策、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实施延链、补链、强链项目,推动产业集聚和全产业链协同发展。所申报的产业协同项目应属于国家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同一产业协同项目只可与一个风光发电项目协同联动申报,存在交叉组合重复申报的项目将被拒绝。(9
全产业链协同发展。所申报的产业协同项目应属于国家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同一产业协同项目只可与一个风光发电项目协同联动申报,存在交叉组合重复申报的项目将被拒绝。(9)项目的变更及转让:项目在整个建设经营期内
、电力需求侧管理等领域标准。研究制定电、气、热等多种能源消费信息集中自动采集和跨行业数据共享标准体系。探索制定我省能源领域绿色低碳产业指导目录,建立和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相关技术标准及相应的碳排放量、碳减排
贸促会、省通信管理局)(四)壮大绿色环保产业。深入贯彻落实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开展绿色低碳示范建设,持续发布大生态工程包。推进清镇经济开发区等绿色产业示范基地、福泉市工业园区等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