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绿色产品贸易。推动出口产品碳足迹认证,提高产品竞争力,积极支持外向型产业发展。优化外商投资产业导向,鼓励外商投资绿色低碳重点领域,打造利用外资集聚区。培育一批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积极申建以合成
和清洁能源替代行动,全面推进风电光伏高质量发展。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统筹风光资源开发和国土空间约束,加快建设一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重点建设晋北风光火储一体化外送基地、忻朔多能互补综合能源基地、晋西
优势互补的国土空间发展格局。建立了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和信息平台,形成全省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自然资源支撑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强化用地保障,“十三五”共批准建设用地59.8万亩,有效保障了全省产业发展
业态利用存量用地,探索土地收储利益共享机制。鼓励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合理优化村庄空间布局,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有序推动农民相对集中居住,探索农民“户有所居”的多种实现形式。(三
1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2023年坚持稳中快进稳中优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的通知。通知指出,对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定位、产业链配套的重大示范项目,光伏治沙、采煤沉陷区
改革委)13.扎实推进肉类生产,实施肉牛、肉羊、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支持调出大县围绕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实施方案有关任务,提高养殖效率和生产效益,鼓励就地新建改建大型屠宰项目,配套建设畜禽
“三基地一通道”,肩负着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责任,加快推进新能源及储能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十三五”以来,在新发展理念的引领下,我区进一步加快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发展步伐,新能源装机规模日益扩大
全面推进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进行了全面布局,有序推进风电和光伏发电集中式开发,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并从新能源的开发利用模式、加快构建适应
开发利用的指导性意见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体系,推进能源革命引领经济转型,助力我县市场主体倍增,根据(晋自然资函323号)文件精神,现就支持光伏产业发展
)第一保护人责任,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影响谁恢复,严防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保持区域生态平衡。10、农业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后续农业生产部分的监管,鼓励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优先使用
,在产业发展方面,对新能源领域新入选“世界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的制造业企业,分别给予最高3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200万元
20%奖励引荐人,单个项目最高奖励500万元。对新能源领域产业集群核心承载区中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项目,优先列入省、市重大项目,加强用地、用能等支持保障。突出储能等具备重大决定性、引领性意义
、2030年,全市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分别力争达到20%、25%左右。推进长江口外北部、长江口外南部、杭州湾以及深远海海域等四大海上风电基地建设,科学推进陆上风电建设,2025年、2030年,风电装机
权重,推动可再生能源项目有序开发建设。2025年、2030年,全市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分别力争达到20%、25%左右。推进长江口外北部、长江口外南部、杭州湾以及深远海海域等四大海上风电基地建设
一批绿色产业示范基地,打造绿色发展示范型产业和企业,提高绿色产业集聚度。做大做强市级环保平台,发挥环保龙头企业推动绿色产业发展引领作用。推进数字经济发展,以省级数字经济集聚区建设为载体,抓好数字经济
基地和硒产业发展示范区。重点发展油茶、肉牛、肉羊、绿色有机、富硒和生态休闲农业,开展全域创建富硒绿色有机农产品大市行动,深化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持续推进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大力实施产业布局优化
与周边盟市共建千万千瓦级大型新能源基地和绿电替代合作示范区,力争将乌海及周边地区新能源一体化合作示范区列入自治区级区域发展战略。力促光伏、锂电池等6个项目开工,大力发展制氢、储氢、用氢等氢能源
产业,推动氢能上下游全产业链融合发展,全力打造“风光氢储用”一体的现代能源示范基地,提升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原文如下: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2023年乌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
生鲜商城服务能力。(牵头单位:省商务厅,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大数据局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38.大力实施电商示范园区、电商直播基地、电商示范企业、网销产品“十百千万”工程,培育一批带货达人
: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单位和各市〔州〕政府)49.完成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加快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引导城镇建设、产业发展、基础设施、资源要素向“一群三带”集聚。(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