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累计形成近200项全国首创性、突破性开放创新举措,北京证券交易所获批设立并顺利开市,“三平台”成为国家开放发展的重要平台,主动服务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率先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迭代推出五个
张。推动52家企业纳入国家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建立京津冀“白名单”制度,开展企业和各区各部门“双调度”,为企业提供涉疫处置、闭环生产管理、产业链供应链保障、疫苗接种等指导服务,及时启动平谷马坊
机制试点。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率先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开展碳汇、绿电等方面权益类产品交易尝试。8、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统筹各级资金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引导本土新能源整车
奖励100万元;新能源领域企业进入市级科创板后备企业名单的,首次进入奖励20万元,完成股份制改制的奖励30万元;其它奖励项目则根据企业对地方贡献或实际投入,按照政策规定给予奖励;新能源领域产业链
,协同审批效率显著提升,审批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标准化的水平不断提高。全省“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系统上线运行,推进“承诺制+标准地”改革,建立了全省统一的土地市场网上交易平台,实现了一、二级土地市场联动
网上交易。初步建成了地质灾害监测网络,扎实开展地质灾害避让搬迁,最大限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过“十三五”时期奋斗,全省自然资源事业全方位迈上新台阶,为“十四五”时期自然资源发展提供了宝贵经验
类产品交易尝试。8、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统筹各级资金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引导本土新能源整车企业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优惠活动。推进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从
1000亿元。落实新能源领域企业股改上市奖励,其中上市辅导备案奖励50万元,申报上市材料奖励50万元,成功完成上市奖励100万元;新能源领域企业进入市级科创板后备企业名单的,首次进入奖励20万元,完成
电价政策挂钩。能效水平低于全省行业平均水平的低效产能要纳入负荷管控企业名单。高耗能企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交易电价不受煤电基准价上浮20%限制。(三)加大节能降碳改造项目资金投入。优先推荐高耗能园区
碳市场建设。全国碳市场于2021年7月启动上线交易,2021年12月第一个履约周期顺利收官,市场运行健康有序,交易价格稳中有升。目前,我部持续强化全国碳市场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正在积极配合司法部推动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出台,并完善配套交易制度和相关技术规范。下一步,我们将在发电行业碳市场运行良好的基础上,研究扩大全国碳市场行业覆盖范围,进一步丰富交易主体、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同时进一步加强
。(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43.扎实开展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建立覆盖重点领域的能耗统计监测体系,落实好国家鼓励可再生能源消费政策。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引导重点排放单位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
效水平提升至83%。启动修订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指导试点地区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项目建设。(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50.构建绿色制造体系。遴选发布省级绿色制造名单,建立有进有出的动态调整
机构开展节能降碳改造。结合实际深化公共机构参与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优化在京公共机构参与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利用经济手段推动公共机构节能降碳。面向科研机构、行业组织、企业等社会单位,组织征集公共机构
管理,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完成2022年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评价,组织开展“回头看”评价,公布第三批节约型机关建成单位名单,通报评价结果。发挥好节约型机关创建示范功能,召开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现场会
。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异军突起,网络交易额居全国第6位。金融支持注入活能。存贷款余额分别突破11万亿元和9万亿元,金融业总资产居全国前列,存贷比提高15个百分点、达到82.6%。组建四川银行,打造地方金融旗舰
供应链“白名单”。成功举办世界动力电池大会、世界清洁能源装备大会、世界显示产业大会、科博会等,引进落地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在气象条件极为不利的情况下完成冬春发电蓄水任务,扎实做好电煤储备,避免再次缺电造成
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通过观摩学习、推介案例等方式,推广应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更大力度推动公共机构开展节能降碳改造。结合实际深化公共机构参与碳排放权交易试点
,优化在京公共机构参与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利用经济手段推动公共机构节能降碳。面向科研机构、行业组织、企业等社会单位,组织征集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课题,遴选发布一批优秀课题成果,做好转化推广。四、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