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根据维修委托或者其他质保约定有义务进行维修的,本保险合同仅仅涵盖上述维修委托或者质保约定未涵盖的部分;
(二十一)任何因为组件所在地的变更造成的损坏;
(二十二)任何因为地陷、建筑物或附属建筑
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八条 订立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产品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并如实填写投保单。同时,在保单期间末提供投保产品的
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工程实施过程中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包括但不限于配电室设计及建安工程,与电网遥信遥测的设计及建安工程。
本
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力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本项目招标人只针对代表主体投标的牵头人办理一切相关业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即日起至2017年7月6
自愿和自主双向选择的原则择优选择安装公司,签订安装协议,约定相关权利和义务。4.资金筹集。县财政局、金融办、农商行等相关责任部门做好资金筹措和贷款配合工作,合作社及时筹措项目工程款。县扶贫和移民局在
,制订一户一策的思路落实帮扶措施。扶持贫困户建起养鸡场、养鹅场,引导贫困户子女外出打工,在确保贫困户子女义务教育就学率达100%的基础上,鼓励部分贫困户子女考研究生。开展技术培训,为村民提供农业技术
,由于终端电价往往包含着各种服务于社会与财政目的的税收与费用,这种比较也默认自发电免除了这些社会义务。 可以说,这种平价具有心理预期上的里程碑意义,但是却无法提供电力成本与竞争力方面的任何含义。除非
分别税率的做法。美方负有义务执行上述世贸组织裁决。(涉案产品和美国商务部反倾销措施清单详见附件1) 美方已于6月19日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会议上通报其将执行本案裁决。根据美国1994年《乌拉圭回合
的优先收购义务,在可再生能源发展初期提供了强大的支持,正是由于这一法律条文的支持,中国可再生能源才得以进入真正的高速发展时期。 可再生能源标杆电价+度电补贴制度 在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初期,政府为
可再生能源的纲领性大法,奠定了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在法理上的合理性。其中,第十四条规定了国家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这条法例规定了电网对可再生能源的优先收购义务,在可再生能源发展初期提供了强大的
气候变化政策是坚定而可持续的,不会以美国的态度变化为转移;同时,无论从现实可能性还是从道义上看,中国不大可能也不应该因为美国放弃承诺而承担更大的义务。美国退出《巴黎协定》,或将会减少发达国家与新兴经济体在
支配权;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共有部分为相关业主所共有,均不得分割,也不得单独转让。 专有部分:一栋建筑物内区分出的住宅或者商业用房等单元。 共有部分:指区分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