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方向,出台系统有力的支持政策,扭转资源开发无序的状况。政策措施的出台滞后于产业发展的客观需求首先,尽管我国《可再生能源法》已经提出了包括总量目标制度、强制上网制度、分类电价制度、费用分摊制度
和专项资金制度等多种制度,由于缺乏强制性目标要求,标志着该法的出台只有原则性和指导性,而缺少立法所必要的刚性(强制性不足,实施力度不够),法律的象征意义远远超出了实际推动的意义,大量出台的配套政策
。日本福岛核电事故后,中国核电的发展速度在确保核电安全的前提下适当降低是很必要的。但是核电发展降速后如何实现非化石能源发展目标是一个问题。2015年,中国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1.4
%,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15%左右。要完成非化石能源的发展目标,必须加速可再生能源发展,特别是风能、太阳能产业,并稳步推进水电的发展,才有可能实现十二五以及2020年的非化石能源
装机容量达到700GW到800GW,太阳能发电需要发送100GW电力。印度政府制定了JNNSM计划,该计划的目标是到2022年,太阳能发电安装量达20GW。这个项目部分是用来减少印度的能源短缺,缓解
能源安全问题。但是直到几年前,印度还没有光伏行业。从需要新发电装机容量来来满足经济增速的角度来看,太阳能不会和其他能源构成竞争。印度必须需要太阳能、煤炭、核能、天燃气以及风能和水利发电来完成发电目标。而且
扶持政策的优势,用其建造太阳能发电站。去年3月日本福岛核灾难事件后,日本开始向发展可再生能源倾斜。根据今年7月生效的一项法律,各地电力公司在一定期间内,有义务以国家制定的单价(固定价格)购买利用
了政府确定的在截至2013年3月的一年里达到25亿瓦特的目标。在可再生能源总装机容量中,87%为太阳能发电。尽管如此,一些持怀疑态度的人说,可再生能源对于满足日本的巨大电力需求不会有太大作为。可再生能源
,扭转资源开发无序的状况。政策措施的出台滞后于产业发展的客观需求首先,尽管我国《可再生能源法》已经提出了包括总量目标制度、强制上网制度、分类电价制度、费用分摊制度和专项资金制度等多种制度,由于缺乏强制性
目标要求,标志着该法的出台只有原则性和指导性,而缺少立法所必要的刚性(强制性不足,实施力度不够),法律的象征意义远远超出了实际推动的意义,大量出台的配套政策难以解决可再生能源发展中遇到的实质性
索比光伏网讯:能源和气候变化部(DEEC)今日宣布,英国联合政府日前通过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政策,将提高对能源部门的投资。 然而,即将到来的能源法案将不包含到2030年的脱碳减排目标。PV-Tech
姊妹网站Solar Power Portal报道,是否对2030年脱碳减排目标进行立法将在2016年下一次大选之后决定。 缺乏脱碳减排目标将推动投资从各种可再生能源转向一种预付现金要求最低的能源供应
欧洲光伏电站,尚德为此提供了担保,与此同时,GSF以其拥有的5.6亿欧元的德国政府债券,为尚德提供了反担保。但若GSF用于反担保的债券并不存在,而它未来又不能如期偿还国开行贷款,则尚德必须代其承担偿债义务
,精简管理层,降低运营成本,目标是在2012年度同比减少20%的运营性开支。
9月7日,尚德COO Andrew Beebe辞职,几乎同时,尚德欧洲区总裁Jerry Stokes、美国分公司
并不存在,而它未来又不能如期偿还国开行贷款,则尚德必须代其承担偿债义务。GSF危机的爆发,震惊了资本市场。尚德羸弱的财务管控能力,遭到了投资人和监管机构的激烈抨击,而尚德董事会主席施正荣更是首当其冲
知道,他是CFO的第一人选。而临危受命的金纬不负众望,上任之后立即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他的第一项举措便是,精简管理层,降低运营成本,目标是在2012年度同比减少20%的运营性开支。9月7日,尚德
系统项目)并没有扭转这一趋势。
由于在一些州可再生购买义务执行不利,外加可再生能源缺少长期价格预测性,印度市场主导的可再生能源证书的政策变化并没能让保持印度可再生能源市场早期的繁荣
、theUnionTerritories等州未制定光伏发电政策、也没有开发光伏发电项目。另外五个州则未制定光伏发展目标以及立法。
光伏手册中还指明了乐观的原因,这就是印度迅速发展的电信基础设施。由于印度
GSF用于反担保的债券并不存在,而它未来又不能如期偿还国开行贷款,则尚德必须代其承担偿债义务。GSF危机的爆发,震惊了资本市场。尚德羸弱的财务管控能力,遭到了投资人和监管机构的激烈抨击,而尚德董事会主席
立即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他的第一项举措便是,精简管理层,降低运营成本,目标是在2012年度同比减少20%的运营性开支。9月7日,尚德COO Andrew Beebe辞职,几乎同时,尚德欧洲区总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