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
资格的企业,并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并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并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承
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如出现以上情况投标人直接取消资格,中标人直接以骗标行为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列入投标企业不诚信投标名录(给出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8)本次招标
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同时具备):
施工资质: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设计资质
;(003)伊吾太科20MW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宁东神舟100MW)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且实缴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2、公司
注册成立一周年以上,具有一年以上光伏电站运维经验,目前实体运维当量500MW及以上:
3、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4、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
)高台50MW; (003)伊吾20MW;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且实缴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2、公司注册成立一周年以上,具有一年以上
光伏电站运维经验,目前实体运维当量500MW及以; 3、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4、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月10日供货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编号FZK2019-2-263;计划采购单晶硅棒截断机,预计实现硅棒加工处理产能目标为9959MW/年,本标段投资额为1900万元。中标人须依据本项目采购需求,完成各标段所需设备的制造、采购供货、运输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一标段:可再生能源太阳能电池用单晶硅材料产业化工程五期项目第一批设备采购第一包,招标编号FZK2019-2-26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条件 (1)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配合审计及与工程造价有关的其它业务等。必要时对以上材料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
光伏场区采用EPC总承包工程。220kv升压站工程另行委托施工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9月29日,青海省海南州特高压外送基地3GW光伏+2GW风电电源配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并公示最终中标结果。最终国家电投斩获2.4GW光伏、1.65GW风电项目,成为此次招标最大赢家。
具体为
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黄河公司)黄河公司、黄河公司联合体、中广核/拓日、华能、鲁能/协鑫/青海综合能源、中核/晶科中标光伏标段;国家电投、国家电投联合体、华电、大唐/青海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投标人须是国内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
)项目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4.5近三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
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