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建设、轻量化铝合金材料和结构等科学领域取得重要成果,拥有多项核心产品专利,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迄今,公司荣获民营科技企业、潜在独角兽企业、科技企业上市培育入库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瞪羚企业、战略性
认定支持。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给予200万元(1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隐形冠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
、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鼓励在当年工业企业绩效评价中给予新获评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予以提一档,新获评的省级“隐形冠军”、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予以加分。23.强化政府产业基金引导作用。发挥
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全国光伏行业质量领先品牌CAQI、全国质量检验信誉保障产品CAQI、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等荣誉称号。质保体系基于质量追溯体系及智慧操控系统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供给。研究建立企业计量供需对接平台,汇聚计量技术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学协会等各方力量,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持服务,为企业质量提升和创新发展提供计量解决方案。发挥龙头企业引领
带动作用,联合计量技术机构、行业学协会等多方资源和力量,实施中小企业计量伙伴计划,全面提升产业链相关中小企业计量能力,聚焦重点产业链供应链,推动上下游、产供销、大中小企业计量协同发展。3.提升企业计量
。以东莞、湛江和江门等产业集中地区为重点,推动分散中小企业入园,实行统一供电供热,提升造纸行业集约化、高端化、绿色化水平。探索开展电气化改造,充分利用太阳能以及造纸废液废渣等生物质能源。推广节能工艺技术
土地使用税。(财政厅、四川省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综合运用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延续实施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
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八)深入实施企业上市行动计划,用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直联机制,支持更多优质企业挂牌、上市。推动发行科创债等交易所债券,鼓励市场机构、政策性机构通过创设信用
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自2022年1月1日起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中小微企业生产、研发用房预期。(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发挥市属国企作用,推动建设专精特新产业园。(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中小企业服务局)4.强化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建立办理
,支持领航型企业牵头建立行业合作机制,制定单项冠军培育提升工作方案,新增省级以上单项冠军企业20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00家、瞪羚企业40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0家以上,促进大中小企业协同
”应用标杆。(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31.优化企业创新生态,推动大型企业科技设施、科研数据、技术验证环境与中小企业共享共用,支持1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推进“产业+学科”开放式
,实现规上制造业企业管理对标评价全覆盖。9.放大“专精特新”企业队伍优势。实施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程,培育一批产业集群“配套专家”企业,力争每年新增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20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100家以上。深化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计划,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3.6万家和高新技术企业1.8万家。10.深化“链长+链主+专精特新”协同。构建链群协同机制,动态培育“链主”企业50家、“链主”伙伴企业
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州、市人民政府)(二)大力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计划。省级财政安排5亿元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做优做强和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发展。省级财政安排1.5亿元,完善
推行电子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保险等保证金。政府采购标准限额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项目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