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并全面推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三)稳岗就业政策提效加力。一是就业资金保障力度不断加大。强化就业优先导向,2022年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安排617.58亿元,增加51.68亿元
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治工作。(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加大投入保障力度。2022年中央财政预算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1650亿元
退役军人事务局、国家统计局清远调查队负责)115.用好中央和省财政下拨的救助补助资金,通过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及时足额发放到需要帮扶救助的群众手中。合理提标扩围,提高困难群众生活救助水平,将最低生活保障边缘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并扩大支持范围。7.加快今年中央和省已下达专项债券发行节奏,在6月底前基本发行完毕。按照今年专项债券在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的要求,加快专项债支出进度,已发行的专项债券项目6月底前力争
专项资金和省财政专项资金。积极谋划项目,争取中央大气专项资金等多渠道国家财政补助资金,完善“十四五”项目储备库建设。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将环境保护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提高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力
,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财建〔2020〕426号)等文件要求以及你单位申请,现下达2022年度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
;
(四)对于国家确定的光伏领跑者项目,以及国家认可的地方参照中央政策建设的村级光伏扶贫项目,优先保障拨付项目至2021年底应付补贴资金的50%;
(五)其他发电项目,按照各项目并网之日起
》意见的通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
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二、金融
,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列支。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二、金融政策
(八)扩大延期还本付息范围。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将延期还本付息范围
不作逾期处理、合理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政策措施,制定出台具体实施办法。
(三十三)完善农牧业转移人口和农村牧区劳动力就业创业支持政策。用好2022年中央和地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提高
。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扩大保障范围,适当提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或发放一次性补贴,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用好中央财政下达我省困难群众补助资金,落实困难群众救助政策,确保补助资金
联动机制,及时足额发放补贴,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用好中央财政下拨的1547亿元救助补助资金,压实地方政府责任,通过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及时足额发放到需要帮扶救助的群众手中。做好受灾人员生活救助,精准做好
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
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
国发〔2022〕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今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
制造业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制造业跨越式高质量发展,聚焦工业强县建设升级版,全力打造全球印包装备产业新高地、长三角新材料先进
奖补公示截止前政府提供的最新名单为审核节点。
2.本办法提出的奖励或补助资金如正文中无明确表述,均指县财政资金。对企业获得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的奖励资金,县财政给予全额拨付,上级政策另有规定的,按上级
机制。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保持健康发展,鼓励在更广领域开展创新探索,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对于回收资金再投资符合条件的新项目,积极支持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推动政府和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交通运输厅
省水利厅 省农业农村厅
为加快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基础设施建设的决策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