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企业开展零距离服务的惠企专项行动。 光伏产业园区坚持贯彻落实联系服务重点企业活动常态长效的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大走访、强服务活动,由党政领导带队,分组对园区(街道)重点企业、重点投资项目企业和专业
9月8日,吉林省可再生能源专项核查组、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请配合财政部开展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到,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
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和政策评估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9〕40 号)要求(详见附件1),组织开展吉林省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专项核查工作。
根据通知,吉林省专项核查检查组以查阅核对电网企业提供资料和对
上网电价至今。 此外,我国还设立了国家光伏专项以配合《可再生能源法》。如2009年启动光电建筑和金太阳工程;2015年启动领跑者计划并实施光伏扶贫专项;2017年启动23个多能互补示范项目,继而
组织实施项目,待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按经专项审计核定项目总投资的20%予以事后资助,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项目单位逾期未申请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已立项项目不予资助。
(三)高端论坛和展会扶持
超过2000万元。
5.国家级创新载体创新能力提升项目
资助资金按经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40%给予资助,资助金额与已获得的市级配套资金总和不超过该专项资助上限。
6.国家产业化配套项目
资助
组织实施项目,待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按经专项审计核定项目总投资的20%予以事后资助,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项目单位逾期未申请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已立项项目不予资助。
(三)高端论坛和展会扶持
超过2000万元。
5.国家级创新载体创新能力提升项目
资助资金按经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的40%给予资助,资助金额与已获得的市级配套资金总和不超过该专项资助上限。
6.国家产业化配套项目
资助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12398热线投诉举报共性问题专项治理等供电监管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切实提升供电重点专项监管工作实效,近日,江苏能源监管办在启动现场检查
之前召开供电监管专家座谈会,听取有关意见和建议。
交流会上,江苏能源监管办介绍了国家能源局开展获得电力重点监管、12398共性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方案,并就专项监管现场检查大纲作了说明。来自电力行业
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以上(含叁级); ②光伏电站设计: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 ③钢结构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可以从事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或钢结构专项设计资质乙级以上(含乙级
建设期工程保险; 6.工程验收(包括经信委、质监站、水保、环保、消防、安评、供电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等)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以及本工程并网、调度、供电等相关手续办理;参加由招标人组织的性能验收
根据国家能源局2019年市场监管重点工作部署,江苏能源监管办于今年3月至8月开展了清洁能源并网消纳重点问题专项监管工作。8月29日,在南京召开2019年清洁能源并网消纳专项监管反馈会,江苏能源监管办
宋宏坤专员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电力公司张龙副总经理参加会议。
会上,江苏能源监管办通报了本次专项监管总体情况和发现的问题,省电力公司汇报了江苏电网发展情况,就有关问题进行交流沟通,提出促进清洁能源
技术开发。国家电投是唯一承担两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央企,大型先进压水堆核电站专项及重型燃气轮 机专项均取得了突破性进展。除了核能、重型燃机,国家电投依据自身特点,谋划成立光伏、风电、氢能、智慧能源等一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