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30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2022年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文件提出:
着力提升电力保障能力。制定有利于火电稳定发展的政策,安排省财政专项资金5亿元,支持火电机组大方式运行
、保供稳价等工作。(牵头单位: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省发展改革委)
二、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四)加大中央资金争取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努力做好专项债券、一般债券申报和发行工作
实情。由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牵头,按照四个区分的要求,明确具体标准,依托四进工作组力量,组织各市对16个两高行业开展专项摸排,逐个行业逐个企业摸清企业存量、产能、装置、产量
提升或淘汰出清,两高行业腾挪的能耗煤耗指标,专项用于新上有利于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的两高项目建设。非两高行业挖潜腾挪的能耗煤耗,不得用于两高项目建设。督导企业对标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国家能效标准
、安全管理备案、质量监督、施工许可证办理、并网手续办理、调度及供用电手续办理;工程验收(含环保、水保、安全设施、消防、职业病防护设施、防雷、档案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及投产交付、档案移交以及质保
、试运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和消缺,项目各专项验收,人员培训和最终交付运营,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服务,配合结算、竣工决算审计等全部相关工作。 工程项目需执行国能(广东)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及上级公司关于承包商管理
); 4.电力接入方案; 5.调试并网(包括并网接入工作、系统调试、涉网调试、试运行等); 6.工程验收(包含消缺、验收、交付投产、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移交、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 7.质保期内的
提升。实行揭榜挂帅机制,实施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22个专项。17项科研成果获国家科学技术奖。15个项目获中国专利奖。创新主体平台增多做强。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500家、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超
6000家。新增省级研发平台259家、院士工作站9家。成果转化步伐加快。与京津共设科技专项,吸纳京津技术合同成交额超300亿元、增长40%以上,全省技术合同成交总额超1000亿元。举办省创新创业大赛等
保供稳价,全省各类生活必需品供应充足,价格基本平稳。老旧小区改造新开工1891个,棚户区住房改造新开工1.59万套,均超额完成年度任务。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省各类生产安全亡人事故起数
民生、基础设施、城市更新、乡村振兴、防灾减灾等领域,谋划实施一批重大项目,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用好财政预算资金、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政策性银行资金,发挥政府投资四两拨千斤作用,撬动社会资本广泛参与项目建设
碳排放成本有机结合,发挥两个市场相互促进、协同互补作用,提高清洁能源的市场竞争力,由用能企业承担碳排放成本,更好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 6.支持低碳技术创新。设立专项科研基金,支持能源电力
明确牵头部门和任务分工,按照总体部署扎实做好本地电力市场建设,推进综合协同监管。 (二)营造改革氛围。组织开展电力市场建设的专项研究培训,鼓励引导相关市场主体发挥各自优势,主动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和
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创新能力,加快绿色低碳科技革命。
1.完善创新体制机制。制定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设立碳达峰碳中和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等重点专项,采取揭榜挂帅机制,开展低碳
水平。重点领域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要制定实施企业碳达峰行动方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重点用能单位要梳理核算自身碳排放情况,深入研究碳减排路径,一企一策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推进节能降碳。相关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