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供申公司等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根据苏州市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机制,成立全市光伏发电开发利用推进专项小组,全面开展光伏资源排查,统筹协调重大事项,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完善
度。十四五期间,对于设立光伏发电补贴财政专项资金并落实补贴的县级市(区)市级财政自2022年起给予年度补助其中,对纳入全国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的县级市(区),按其年度实际发放光伏发电专项补贴
,加快电网、油气管网、大型发电工程等能源项目建设,开展海上风电前期工作,推进建设一批集中式光伏项目。水利设施方面,加快在建重大水利工程实施进度,积极推进国家水网骨干工程、国家水安全专项、区域治理
加大项目建设资金投入
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要求,切实保障好基础设施项目资金需求。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进度,二季度末完成全年专项债务限额70%以上的发行任务,力争三季度末完成全年发行任务。各地要
银行乱象得到了有效整治,近5000家P2P网贷机构已经全部停业,互联网金融风险的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完成,立案查处了非法集资案件2.5万起,将互联网平台企业金融业务全部纳入了监管。稳妥有序地实施了房地产
,并且试点开展了碳核算,为未来适时在全国推广积累了经验。
四是激励约束机制在绿色金融方面逐步完善。人民银行创设的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带动了更多社会资金投向绿色低碳的领域
文件中明确的要求进行设计、安装、维护和监管。项目依托建筑应具有合法性,充分考虑建筑屋顶防风、防火和安全承载等因素。投资开发主体作为第一责任主体,在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要进行安全评估,完善保险制度等相关
。建立晾晒机制,对照年度目标,每月跟踪项目进展,督促加快项目建设。
(二)实施财政补助。设立专项资金,对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非居民
山耕订单基地10个,打造丽水山耕拳头产品3个。
精准有效服务企业。持续深化精准服务企业365专项行动,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迭代升级企业码和丽水市企业服务综合平台建设,着力打造成为服务企业的
、省主导重大项目清单、争取国家重大项目用地保障清单。抢抓政策窗口期,加快交通、水利、能源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提前储备一批重大工程、重点项目,积极争取政府专项债券和中央预算内投资。
全面促进社会
结构双重功能。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实施好碳减排支持工具,设立2000亿元科技创新再贷款和400亿元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增加1000亿元再贷款额度支持煤炭开发利用和增强储能,综合
资源向重点领域、薄弱环节和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行业倾斜。适时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额度,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科技创新再贷款和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抓实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运用
太阳能、空气源之外,有良好应用条件和节能效益的其他可再生能源的,可优先选择其他可再生能源应用系统。
三、提高系统设计质量
太阳能光伏系统应进行专项设计(见附件1),专项审查。建设单位应提早谋划
实公摊。
六、加强全过程闭环监管
各地住建(建设)局要加强全过程闭环管理,加大在设计审查、施工监管、消防审验、竣工验收和运维管理等环节的监管力度,确保太阳能光伏系统建设应用要求落实。加强设计源头
,将绿色发展纳入评估指标体系。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指标纳入市县级相关专项规划。大力推进城市节水,2025年前设区的市全部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开展增绿攻坚行动,推进
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基础设施绿色升级
(四)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立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建设和管护机制,推进基础设施补短板和更新改造专项行动,加快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覆盖。提升城乡
服务。结合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推动建筑业和金融业融合发展、合作共赢。
完善机制,防范风险。完善相关监管机制,加强对绿色建筑和绿色信贷认定的监督管理,有效
组织,专项用于承建规建部门认定为绿色建筑项目的贷款。服务于绿色建筑项目上下游企业的供应链融资贷款,符合《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要求的,纳入绿色信贷管理范畴;符合普惠小微企业贷款要求的,纳入
、实时咨询机制和交流调研机制,确保其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掌握公司重大信息,有效破解内部人控制难题。
坚持以集团管控体系优化促进战略协同。持续推进总部机关化问题专项整治,确立精简总部机构、精益管理人员
监管和动态调整,松绑赋能的同时注重导航定位。全面调整业务板块核心公司、区域公司、专业化公司的职责分工,科学建立协同机制,实现1+12的战略协同。
推进战略变革,服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能力迅速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