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持续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严控煤电、有色金属、电镀等“两高一低”项目(高能耗、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采取有力措施,对“两高一低”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强化常态化节能环保监管
,树立长三角农业低碳发展标杆。鼓励包括田间防护林、有机肥施用、生物质炭施用等农田增汇技术的研发与推广应用,发挥农田生态系统的碳汇作用。(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农投集团、光明集团、上实东滩、区科委、区市场监管
,加强对极端天气、灾情水情监测预警。强化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监管,维持河道排洪能力。(山东黄河河务局牵头负责,省水利厅、省应急厅、省气象局配合)(二)提高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加快现代水网
应急厅配合)二、推动深度节水控水,提升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四)加强水资源监管。健全黄河干支流取用水监测计量管理制度,加强各类取水口监督管理,从严整治违规取用黄河水行为。建立流域水资源承载力管控体系
建设,加强矿山、消防、危险化学品、城市生命线、交通运输、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积极争取国家区域应急力量建设支持。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
、绿色发展水平强的农牧业强区。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严守耕地红线,加强黑土地保护,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开展种业振兴“揭榜挂帅”专项行动,强化农牧业科技支撑
“发展增量”的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模式。开展全区违法用地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严厉打击新增违法用地行为,有效化解存量违法用地问题。(二)加强农村土地整治,显化土地资产价值3.加大占补平衡和增减挂钩
实施细则,细化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容积率、亩均税收等指标,实现“标准地”出让。各地应通过“标准地”出让案例完善工作程序,评价市场反应,进一步优化出让程序和指标设置、监管。9.促进园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污染源监管体系。按照省统一部署对污染物排放量较为显著的火电、水泥、钢铁、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开展专项治理,对煤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重点行业实施VOCs污染源调查和治理。开展
增加值用水量下降22%。(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能源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加快园区产业转型升级,优化园区
制定。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标准。(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商务委)(三)完善经济政策。加大节能减排降碳专项资金投入力度,加强对
规划资源局、区机管局、区商务委、区教育局、区科委、区民政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国资委、区体育局、区房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镇)2.推动能源智慧化体系建设。打造
管理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健全省、市、县三级节能监察体系,建立跨部门联动的节能监察机制,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绿色电价等手段,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
信息化厅牵头,省市场监管局、省机关事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聚焦城镇化水平较低的城市,实施重点城市节能降碳工程,开展建筑、交通、照明、供热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推进先进节能绿色
11月17日,国家能源局甘肃监管办印发关于开展发电企业工作人员违规兼职挂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根据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定期监督许可条件保持情况发现,甘肃省部分发电企业工作人员存在对外租借
、挂靠专业资格或培训合格证书等违规行为。通知称,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许可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电力业务许可监管,决定在甘肃省范围内开展发电企业工作人员违规兼职挂证专项整治。一、各持证发电企业要高
,中央企业关闭退出钢铁产能1644万吨,煤炭产能1.19亿吨,整合煤炭资源2.8亿吨,妥善分流安置职工10.5万人。全面完成“僵尸企业”处置和特困企业治理,实现整体扭亏盈利。全面完成重点亏损子企业专项
部署,推动国有企业发生了根本性、转折性、全局性的重大变化。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企业党的建设切实加强,国资监管体制得到系统性重塑,企业发展方式发生深刻转变,国企改革向纵深推进,企业科技创新取得重大突破
政策体系不断完善,科技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创新生态大幅优化,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创新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十三五”期间,市级共投入科技专项经费1.3亿元,全社会研究
组织新区岩土工程、智慧延安、土壤改良、菌草引进试验示范、羊肚菌种植等46项重大科技专项,推动我市能源化工、特色农业等传统产业提质增效。创新成果不断涌现。“十三五”期间,我市积极引进优质科技资源,不断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