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监管,防范安全风险。提高能源领域法制意识,推动能源行业依法行政。加强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罚机制,持续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第九章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节 环境影响分析本规划遵循
《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凉山州“十四五”环境保护和治理规划》等国家重大战略和地方专项规划要求,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智能创新”的现代化能源体系为目标,提出能源生产、输送、应用
意见,生物医药特殊物品入境便利化、大飞机制造“一司两地”监管模式、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监管创新等重大支持政策落地实施,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商事登记确认制等重大改革举措深入推进,场内全国性大宗商品仓单注册
2017年的666公里增加到831公里、继续保持全球城市第一。深入开展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口岸整体通关时间压缩50%以上,外贸进出口总额五年累计达到18.6万亿元左右、比上个五年增长28.1%左右
发挥投资对稳进提质的支撑作用。坚持以项目看发展论英雄,建立重大项目省政府领导包干推进机制和现场督导服务机制,加强重大项目建设要素保障,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128亿元、增长38%,投放政策性开发性
、社会矛盾纠纷治理、信访积案化解等专项行动,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31.2%和30%,五类恶性案件下降38.8%,电信网络诈骗立案数下降38.6%。成功应对超强台风“轩岚诺”和强台风“梅花
出具不影响农业生产的意见后实施。采用“农光互补”等模式建设的光伏复合项目,坚持“粮食安全、生态保护、农民利益、企业效益共赢”的原则。另外,项目选址需符合我县国土空间规划、农业专项规划、村庄规划布局等相关
用途造成耕作层破坏。2、项目选址需符合我县国土空间规划、农业专项规划、村庄规划布局等相关管控要求和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占用基本农田、违背农民意愿。尽量利用现有建筑物、构筑物,确需占用土地的,优先使用
。健全省、市、县三级节能监察体系,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绿色电价等手段,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省能源局、省工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严格合理控制
效节能电机产品装备。建立能效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推广先进高效产品设备,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加强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审查和日常监管,强化生产、经营、销售、使用、报废全链条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能
“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建设项目用地组卷报批依据。做好“三区三线”与各类专项规划的衔接工作,保障重大战略、重点项目及时落地。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管。整合自然资源规划管控数据,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线性基础设施建设等差别化管制规则。完善自然保护地监管制度,建设“天空地网”一体化自然资源监测监管体系,对自然保护地内人为活动实施全面监控,定期开展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多元化
水平。(责任单位:自治区市场监管局)59.安排3000万元外经贸专项资金,支持自治区跨境电商发展。发挥跨境电商助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数字化发展的积极作用,推动外贸优化升级。(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
和电子印章。(责任单位:自治区市场监管局)117.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治理。聚焦行业协会,重点查处行业协会商会利用行政委托事项违规收费、利用行业特殊地位强制收费等行为;聚焦水电气暖领域,继续加强水电
形态、不影响农业生产。使用农用地开展光伏复合项目建设的,要保障农用地可持续利用,严禁“因光废耕”。严守土地红线,不得大规模流转耕地或改变用途造成耕作层破坏。项目选址需符合我县国土空间规划、农业专项
形态、不影响农业生产。使用农用地开展光伏复合项目建设的,要保障农用地可持续利用,严禁“因光废耕”。严守土地红线,不得大规模流转耕地或改变用途造成耕作层破坏。2、项目选址需符合我县国土空间规划、农业专项
。(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强化减污降碳经济政策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保障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相关经费,加大本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对协同控制项目的支持力度。加快建立完善
)工作原则突出协同增效。坚持系统观念,统筹碳达峰碳中和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强化目标协同、领域协同、任务协同、政策协同、监管协同,增强生态环境政策与能源产业等政策协同性,以碳达峰行动进一步深化环境治理
改造。探索谋划未来社区建设,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建设未来社区低碳场景。推动公共建筑节能节水改造,落实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工作,打造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工程。推进公共建筑用能监管,加快完善公共建筑能耗
监察机制。开展节能监察行动,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节能审查管控力度,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监管、差别电价等手段,切实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