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光伏发电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监管〔2018〕11号)的部署,2018年6月25日至29日,华北能源监管局会同天津市、河北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组成三个联合
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光伏发电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监管〔2018〕11号)的部署,2018年6月25日至29日,华北能源监管局会同天津市、河北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组成三个联合
条件进行严格审核,并会同区电力公司对申报项目审核汇总后,务必于2018年7月31日前报送我委。
四川省
6月4日,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发布了《关于开展四川省光伏发电专项监管现场检查的通知
》。
《通知》中提到,突出重点,总结经验。专项监管工作要保证全面客观,突出重点。对于发现问题,要督促企业及时改正,总结经验,并将整改情况报四川能源监管办。
广东省
东莞市
6月,东莞发改委
、约谈、专项督察机制,开展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专项督察。
(二)强化考核问责。制定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办法,对生态环境保护立法
依法监管。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严惩重罚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推进全民共治。政府、企业、公众各尽其责、共同发力,政府积极发挥主导作用
精准扶贫的要求,结合建设场址、电网消纳条件,因地制宜做好出资、建设、招采、运维、监管等相关工作。
4、稳步推进分布式光伏:支持建设一批分布式光伏示范园区。在农村地区和小城镇,推进户用分布式
以吕梁、太行两大连片特困扶贫区为主的贫困地区,重点解决无劳动能力深度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计划每年新增30万千瓦的专项扶贫指标,“十三五”末新增规模1.5GW,贫困人口每年补助3000元。
6、鼓励
。
3、加快推进光伏扶贫村级电站建设:开展光伏扶贫的县(市、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精准扶贫的要求,结合建设场址、电网消纳条件,因地制宜做好出资、建设、招采、运维、监管等相关工作。
4、稳步
深度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计划每年新增30万千瓦的专项扶贫指标,十三五末新增规模1.5GW,贫困人口每年补助3000元。
6、鼓励推进太阳能热发电示范试点。以大同中石化新星双良的5OMW塔式太阳能光热
为规范光伏发电秩序,促进光伏行业健康发展,按照国家能源局统一部署,山西能源监管办联合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组织于3月份启动光伏发电专项监管行动。此次专项监管旨在全面梳理山西省光伏发电基本情况,检查内容
调度机构、市场交易机构的有效监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牵头建立深化电力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在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及其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
改革要立足西藏实际,建立健全电力行业有法可依、政企分开、主体规范、交易公平、价格合理、监管有效的市场体制;厘清发输配各环节边界,降低电力成本、理顺价格形成机制,逐步打破垄断、有序放开竞争性业务,实现
高院、甘肃省环保厅、甘肃省交通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甘肃省工商局、甘肃省质监局、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等7部门将集中通报137个诚信红榜名单、75个诚信黑榜名单,并宣布惩戒措施。
其中,国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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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暂停各类环保专项资金补助。
3.建议财政等有关部门在确定和调整政府采购名录时,取消其产品或服务。
4.在环保部门组织有关评优评奖活动中,不得授予其有关荣誉称号。
5.建议银行业金融机构对
信息披露、规范评估进一步完善,方能进一步推动绿债市场的发展。
绿债项目信息披露 中国有超越和创新
绿色债券的募集资金需要专项用于绿色项目建设,因此资金的使用情况即是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也是公众和机构
金融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马骏认为,中国对绿色债券的信息披露要求是来自国家层面的制度规范。中国是世界上第一个从国家监管层对绿债存续期间信息披露作出规定的,因此绿债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