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手续,无补贴新能源项目实施无条件备案。对于依法依规已履行行政许可手续的项目,不得针对项目开工建设、并网运行及竣工验收等环节增加或变相增加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
推进多能互补一体化发展。建立
提升能源领域招投标透明度和规范性,督促电网企业、管网企业更加重视招投标管理,完善制度、信息公开,防范不公平竞争。持续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推动能源领域评标专家资源互联共享。
(六)进一步清理
20KWp,补贴金额为2元/Wp;
属于太阳能光电建设工程一体化或分布式光伏的项目且装机容量不小于20KWp,补贴金额为2元/Wp;
取得市发改局备案且经市供电部门并网验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在
/m2,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三星级示范项目补助标准为30元/m2,最高不超过50万元;绿色建筑片区集成示范及绿色小镇项目根据规模和技术应用水平由专家评审决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新建浅层
万元支持。
第十六条污染物现状评估。鼓励产生工业废水、废气的企业在完成三同时项目建设验收的基础上,每三年开展一次污染物现状评估(因改建、扩建进行环评修编的除外),评估报告通过专家评审的,按第三方服务
绿色发展的节能环保、清洁能源、循环利用、碳捕获与封存等领域创新产品、技术和设备,且推广成效显著,经主管部门评审验收后,给予不超过项目研发投入资金的30%、最高150万元的支持。
第七条支持节能降耗。对
人民政府网站和水电总院网站公布的申报材料递交要求,在指定时间和地点递交申报文件。
4.优选评审
专家组审核各申报企业递交的材料是否完整、相关信息是否满足优选文件规定的要求。根据评分标准进行客观评分并
企业退还申报保证金或保函原件。入选企业放弃入选资格,将被扣除申报保证金。
7.申报企业应承诺在公布优选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建设期履约保证金3亿元。履约保证金存入专户管理,项目竣工验收后28天内一次性
支持。
第十六条污染物现状评估。鼓励产生工业废水、废气的企业在完成三同时项目建设验收的基础上,每三年开展一次污染物现状评估(因改建、扩建进行环评修编的除外),评估报告通过专家评审的,按第三方服务合同
绿色发展的节能环保、清洁能源、循环利用、碳捕获与封存等领域创新产品、技术和设备,且推广成效显著,经主管部门评审验收后,给予不超过项目研发投入资金的30%、最高150万元的支持。
第七条支持节能降耗。对
治理、生态修复等要求。
3.企业递交申报文件
申报企业应按杭锦旗人民政府网站和水电总院网站公布的申报材料递交要求,在指定时间和地点递交申报文件。
4.优选评审
专家组审核各申报企业递交的材料是否
。
7.申报企业应承诺在公布优选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建设期履约保证金3亿元。履约保证金存入专户管理,项目竣工验收后28天内一次性退还。
8.申报企业按照申报的有关技术指标实施项目建设,工程建设满足
引领作用,按照经济适用、先进合理、切实可行的原则,建立健全分布式光伏、沼气、地热能等绿色能源项目工程建设标准,制定规划、设计、施工、安装、验收、运行等全流程标准体系,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管理
申请材料。
(二)考查评定。省能源局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各市申报的备选乡村进行审查,经专家评审评估后,确定绿色能源发展标杆乡镇和标杆村创建名单。
(三)组织实施。有关乡镇和村按照创建方案认真落实主体
70%。采用试点示范先行、以点带面的方式推动超低能耗建筑建设。加大分布式能源、区域能源、浅层地热能等形式能源的推广应用。针对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办公、学校等公共建筑和集中建设的公租房、专家
进一步完善居住建筑全装修相关标准和政策,实施分户验收制度,建立建设单位、第三方机构和管理部门共同参与的全装修质量和增量成本监管机制,大力推进建筑全装修,新建居住建筑全装修面积占比达到50%。其中,安巢
,完善储能市场化交易机制和价格形成机制,支持储能设施参与辅助服务市场和电力现货市场。建立完善储能设计、验收、检测、接入等标准体系,建设省级储能监测、调度平台。加强储能关键技术、单元模块和控制系统研发、成果
管理。制定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意见,印发实施年度执法检查计划,以及对山能集团、各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监督检查方案。建立完善安全许可准入、警示教育、专家查隐患、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常态化驻点检查和驻矿监管等
节能减排效果的示范项目。通过专家审核进行事后直接资助,金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在奖励项目方面,主要针对13类绿色项目给予资金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其中,获得国家
措施》(深府规〔2021〕1号)、《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工信规〔2020〕9号),以及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专项资金项目事中监管及验收相关规定等,结合实际情况,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