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办公室、四川省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推进丰水期风电光伏发电市场化交易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302 号),提出:
大型风电场、光伏电站丰水期(6月~10 月)上网电量采取集中竞价或挂牌
交易等方式采购,价格参照四川省丰水期水电平均外送价格(不含计划内外送价格);若不参与竞价,则采用丰水期居民生活电能替代采购交易、月度增量直接交易、富余电量增量交易中的最低成交价结算。
根据四川省近几年
同行业市场份额的2.41%。
此外,补贴款收入在营业收入中占比较大,且补贴款结算周期长,2020年三峡能源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为1.02次,与行业龙头龙源电力应收账款周转水平仍有较大差距。
风力发电
营业收入中占大部分。
2019年以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部门陆续发布《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进一步推进平价上网项目的建设,并下调了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的
申报的上网电价为平枯期结算电价,且不超过西川光伏发电项目指导价(暂按0.3923元/千瓦时执行),成交企业与电网企业签订长期购售电协议,丰水期全电量参与市场化交易;不参与市场化交易的,结算电价按照四川省
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具备条件的可通过竞争性配置方式形成,上网电价高于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的,基准价以内的部分由电网企业结算。
四、鼓励各地出台针对性扶持政策,支持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海上风电、光热发电等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833号),其中提到,2021年起,对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和新
,上网电价高于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的,基准价以内的部分由电网企业结算。
四、鼓励各地出台针对性扶持政策,支持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海上风电、光热发电等新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本通知自2021年8月1日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2021年起,对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和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以下简称新建项目),中央财政不再
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833号),明确了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这是风电、光伏发电正式步入无补贴时代后最具标志性意义的一项政策,对业界一直高度
电价符合预期,市场导向良好
《通知》明确,从2021年起,对新备案的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和新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以下简称新建项目),中央财政不再补贴,实行平价上网,2021年新建项目
主管部门制定,具备条件的可通过竞争性配置方式形成,上网电价高于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的,基准价以内的部分由电网企业结算。 四、鼓励各地出台针对性扶持政策,支持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海上风电、光热发电等新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本通知自2021年8月1日起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6月7日
,下同),项目上网电量电费不予结算和补结,待新能源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后方可结算。同时,逾期未全容量并网的,每逾期一个月项目上网电价降低0.01元。主要投资方3年内不得在我省申报新能源项目,项目地县市暂停
相关规定建设,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全容量并网的新能源项目(包括百万千瓦基地项目、产业配套新能源项目和其他新能源项目,下同),项目上网电量电费不予结算和补结,待新能源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后方可结算。同时,逾期未
工、建设进度慢的项目,逾期一季度降低0.01元的上网电价,未完成配套项目的上网电量电费不予结算和补结。 事实上,湖北在今年3月就印发了其2021年度新能源消纳指引,按照消纳情况划分3类区域、5类项目,随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