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计划(2021-2023年)》(内能新能字〔2021)338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2022年全区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三年行动计划滚动调整的通知》(内能新能字〔2022〕448号
)、《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关于鄂托克前旗2023年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分配方案的通知》(鄂能局发〔2023〕47号)文件要求,鄂托克前旗能源局聘请第三方机构,本着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对各申报的项目
4月6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河北南部电网电力需求响应市场运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需求响应补贴费用按照运营规则中“以支定收”的方式分摊。日前和日内响应采用
时段(夏季20~22时、冬季晚峰17~19时)协议约定备用容量应不低于平均监测负荷的80%,否则视为无效容量,不给与补贴。《通知》原文如下: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河北南部电网电力需求响应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美丽山西建设规划纲要(2023-2035年)的通知,通知指出,统筹考虑电网条件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打造生态友好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实施“可再生能源+采煤沉陷区”等综合治理。坚持
生态优先原则,有序推进抽水蓄能等可再生能源存储调节设施建设。通知还指出,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加快建设一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和多能互补的综合可再生能源发电基地,因地制宜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提升风电
4月6日,忻州市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我市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通知,通知指出,各县(市、区)要认真梳理2021年及以前列入年度建设规模的项目,针对尚未开工的项目,要认真研究分析项目未开工原因
项目建设的通知各县(市、区)能源局、各有关企业:按照山西省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通知》(晋能源新能源发〔2023〕70号)和全市新能源项目建设推进会有关精神,推动项目按时按期建成
4月6日,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
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要求,以“三调”成果为统一底版,以国土空间规划及“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为
依据,综合考虑地类来源的合理性、合法性,科学合理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日前,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
周边用户按照规定直接交易,自2023年1月1日起试行。浙江“隔墙售电”进入实质化阶段。早在2017年,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便印发《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允许分布式发电项目单位与
调整行动方案(2021-2025年)》意见建议的通知。政策措施建议中指出支持先进储能发展应用。积极推进电源、电网、用户侧配套建设储能示范建设,按储能设施规模200元/千瓦给予补助。发展“新能源+储能”,按项目装机容量配套
年12月29日,重庆市铜梁区经信委、发改委联合发布《铜梁区支持新型储能发展八条措施(试行)》的通知,支持“新能源+储能”一体化开发模式。根据文件:(1)建设新型储能设施配比容量达到发电站装机量10
4月7日,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磐安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1—2030)》的通知。通知指出,推动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社区集中购电模式,新建3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安装太阳能。推广
,磐安县清洁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实现翻番,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例提高至约七成,县域内清洁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70%。原文如下: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磐安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1—2030)》的通知各
评审委员会先行书面打分评选出前十名,并于4月17日通知前十名中介机构参加举行的网络竞争意见陈述会,具体时间以上述日期通知时间为准。会前将通过网络方式组织各方抽签决定陈述顺序。如有书面评选环节,符合下列
迟迟发展不起来的光热发电,终于再次迎来契机。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推动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力争“十四五“期间,全国光热发电每年新增开工规模达到
项目中,有8个项目已经顺利投运,而部分项目由于资金短缺陷入停滞。这主要源于政策调整。根据《关于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首批光热示范项目的延期电价政策为:2019年和2020年全容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