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配套送出工程,满足可再生能源并网需求,确保工程与电源建设的进度相匹配。对建设有困难或建设时序不匹配的配套工程,允许发电企业投资建设。建设完成后,经双方协商,可在适当时机由电网企业依法依规予以回购
9月7日,陕西能源局公布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保障性并网项目竞争性配置结果,确定了55个项目共计607万千瓦纳入2021年陕西省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保障性并网规模(其中风电9个88万千瓦,光伏46个
,开发企业要重点整合产业链上下游推进项目建设。要完善开发方案,深入摸排适宜屋顶资源,会同电网企业确定建设规模与时序,开展配套储能的相关论证,促进分布式光伏就地消纳。各省市要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建设任务、落地
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完善开发方案。各试点县(市、区)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屋顶光伏整体开发方案,深入摸排适宜建设屋顶资源,会同电网企业研究确定试点建设规模和分年度建设时序,强化政策激励和监管措施,建立
健康发展,各设区市能源主管部门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重点防范个别企业无序扩张、圈而不建,要依据规划目标统筹做好项目开发建设时序,必要时结合实际发布风险预警,引导企业理性投资、有序建设。要加快推进存量项目建设
可行性。要加强接网工程建设和配电网升级改造,简化接网流程、方便接网手续办理,确保纳入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保障性并网和市场化并网项目能并尽并,不得附加额外条件。
七、提升平台服务,强化信息调度。投资企业
送出工程,满足新能源并网需求,确保送出工程与电源建设的进度相匹配。对电网企业建设有困难或规划建设时序不匹配的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允许发电企业投资建设。发电企业建设配套送出工程应充分进行论证,并完全自愿
由电网企业承建新能源配套送出工程,满足新能源并网需求,确保送出工程与电源建设的进度相匹配。
同时,为了提升新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电力消纳能力,需要合理规划建设适当规模新型储能设施,新型储能设施的建设
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建或购买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的通知》将推动储能技术创新,大幅降低储能项目成本。2020年以来,全国24个省份发布了鼓励或要求新能源项目配套储能政策,多省份明确要求新能源场站配置储能
透明共享。在保证交易各方的私有信息保密的基础上,采用区块链架构中基础数据层的技术,实现全过程无差别记录,促进数据的透明共享,时序数据可溯源、永久记录、无法篡改,各方均能通过公开接口查看区块链数据
面对双碳目标的挑战,从国家主管部门到央国企投资商、新能源制造业都在卯足了劲的投入其中。日前,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建或购买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
风、光伏市场化项目配调峰能力的规则,以促进更多的可再生能源并网消纳。
从文件中不难看出,面对可再生能源的快速发展,消纳能力正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随着风电、光伏发电(以下简称风光)等波动性可再生能源在
价值和技术水平,可在竞争性配置、项目核准(备案)、并网时序、系统调度运行安排、保障利用小时数、电力辅助服务补偿考核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
7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
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建或购买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1138号)该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
1、明确电网企业与电源企业在新能源消纳中
)统筹安排发电和调峰项目建设投产时序。考虑新建调峰资源项目的建设周期,各地在安排发电项目时要做到与新增调峰项目同步建成、同步并网。调峰储能配建比例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核准(备案)当年标准执行。
(五
可再生能源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按照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和可再生能源消纳的相关要求,在电网企业承担可再生能源保障性并网责任的基础上,鼓励发电企业通过自建或购买调峰储能能力的方式,增加可再生能源发电
竞争性配置、项目核准(备案)、并网时序、系统调度运行安排、保障利用小时数、电力辅助服务补偿考核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
五、规范行业管理,提升建设运行水平
(十二)完善储能建设运行要求。以电力系统需求为导向
储能作为灵活性资源的功能和效益。
(十三)明确储能备案并网流程。明确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新型储能行业管理职能,协调优化储能备案办理流程、出台管理细则。督促电网企业按照简化手续、提高效率的原则明确并网
小时级,充放电转换较为灵活,适用于解决新能源短时波动性问题,可提高新能源并网性能。在超短周期调节方面,按照行业技术标准规定,新能源场站应满足具备10%额定负荷调节能力的要求,若新能源场站按装机容量的10
能力、系统安全性及特殊天气场景下的电力供应保障能力。因此,建议做好中长期抽水蓄能电站选点规划和站址保护,优化抽水蓄能电站布局和投产时序,优先在新能源集中开发地区和负荷中心布局建设。推进大容量高水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