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日,国家能源局召开关于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成果座谈会。会上,国家能源局负责光伏的领导表态,补贴计划持续到2022年。
前景依然向好
2019年1月9日,国家发改委
、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了到补贴全面取消前的过渡性政策,力推的平价上网、低价上网项目为光伏市场开拓了新增量。
目前,有关
结算电费;个别分布式光伏发电用户因电费结算手续不完善,补贴账户未及时调整而引发电费结算纠纷产生投诉;因国家有关部门发布新政,部分用户申请的光伏发电项目被取消补贴而引发投诉;因个别供电单位内部财务系统升级
1、光伏发电补贴资金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项目备案文件复印件;
4、所在地电网企业出具的并网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5、电网企业出具的2018年度内项
电子邮箱:65425821@qq.com。
附件:
1.余姚市光伏发电补贴资金申请表
2.项目实际发电量证明
本次兑现补贴起止时间为: 1.首次申请补贴项目:自项目并网发电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2.非首次申请补贴项目: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四、申报材料
本次兑现补贴起止时间为: 1.首次申请补贴项目:自项目并网发电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2.非首次申请补贴项目: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四、申报材料
)2018年9月17日前并网项目,按项目并网时政策要求、标准执行。
2.申报材料:
企业新建分布式光伏电站(首次申报),需提供:
(1)《合肥市光伏电站度电补贴目录申请表》(附件4,企业盖章
)。
居民新建家庭光伏发电项目(首次申报),需提供:
(1)《合肥市光伏电站度电补贴目录申请表》;
(2)房屋产权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证明材料;
(3)供电部门出具的项目并网验收意见(加盖供电
引 言:
1月10日,A股三大股指翻绿,但光伏、风电板块却异常躁动。导致光伏、风电板块大热的直接原因是,1月9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正式下发《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
通知》(下称《通知》)。
作为新能源行业2019年头份重要文件,该《通知》一经发布便引起关注。《通知》从规模管理、电价补贴、电量交易等多个方面明确了对光伏、风电平价上网的支持,尽管相关细则仍有待后续
:
企业新建分布式光伏电站(首次申报),需提供:
(1)《合肥市光伏电站度电补贴目录申请表》(附件4,企业盖章); (2)发改部门出具的项目备案文件;(3)生产企业与申报主体签订的逆变器、组件产品
供电部门公章,标注并网规模、时间);(6)《合肥市光伏电站度电补贴目录汇总表》(附件5,企业盖章)。
居民新建家庭光伏发电项目(首次申报),需提供:
(1)《合肥市光伏电站度电补贴目录申请表》;(2
国家发展新能源行业的信心,护航2020年风光行业顺利实现平价上网。 长远来看,不补贴是肯定的,国家补贴的关门时间也早已公布,不会出现国家补贴提前关闭的情况。该文件下发,也并非意味着有补贴的项目就没有了,每年国家仍要下发获得国补的规模政策,申请路径延续之前。上述能源局人士进一步说明。
有补贴到无补贴时代的过渡,整个文件中也明确说了,政策要到2020年。那么2020年之后的话,将会针对整个政策执行过程中的一些问题再进行一些改进,到时候的话,发改委跟能源局将适时调整2020年之后的平价
政策。在2019和2020年这两年时间,目前的政策是对于各省来讲自主申请,并没有强制的要求,同时也给了各省相对比较大的一个操作空间。
针对目前的这几个开发模式来讲,由于不同的项目情况是不同的,它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