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临时)会议相关资料后认为:一、对《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润光伏有限公司(Hareon Solar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四、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镇原县宏景农林生态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计划在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独资设立镇原县宏景农林生态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润光伏有限公司(Hareon Solar Co.Ltd)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润光伏(上海)有限公司计划在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独资设立镇原县宏景农林生态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设施农业和设施林业的开发 海润光伏有限公司(Hareon Solar Co.Ltd)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海润光伏有限公司(Hareon Solar Co.Ltd,以下简称海润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