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山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组织建立和报送新型储能省级规划项目库的通知,通知指出,入库项目分为新能源场站配置新型储能项目、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用户侧新型储能项目、联合火电调频储能试点项目等。
优化煤炭供给,节约石油资源,高效利用天然气,增加非化石能源利用,大力发展风电、太阳能和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推动能源供给结构不断优化。
黑龙江省近日印发《黑龙江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提出2030年前,建筑用能结构和方式更加优化,可再生能源应用更加充分,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10月19日,河南省新郑市观音寺镇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做好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严把资金使用方向”,严格按照《略阳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管理暨收益分配实施细则》(略政办发〔2021〕36号)文件要求进行收益分配,严把“光伏扶贫发电收益的80%用于公益岗位工资和村级小型公益事业建设劳务费用支出”的红线标准,根据下达资金规模、结合村情实际明确资金使用方向,不得超出资金使用范围、不得违规
10月20日,广西南宁发布“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市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到37%以上。
10月19日,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征求《汕头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文件中多次提到光伏:
10月19日,湖北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恩施州大产业发展规划(2022—2035年)》的通知
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积极开展民用建筑能效提升技术路线研究,开展公共建筑节能78%、居住建筑节能75%设计标准编制并逐步执行。制定超低能耗建筑实施要求及激励政策,推进示范项目有序发展,到2025年,建设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低碳(零碳)建筑示范项目面积30万平方米。推进农房节能改造和绿色农房建设,开展装配式农房建设试点。
10月14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部署,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开展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申报评审工作,经县级申请、市级遴选、省级审核推荐,并经专家评审和社会公示,同意北京市大兴区等100个单位为2022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单位,《关于公布2022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名单》公布。
为进一步加大节能技术产品推广普及力度,培育并发展节能相关产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和《福建省节约能源条例》,制定本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