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初,我在做一个光伏项目财务评价时,纠结于光伏标杆电价高于当地脱硫标杆电价部分是否缴税。按理说,这部分是国家补贴,是不用缴税的,但我从不同省份的业主获得不同的反馈:有的说补贴是省里直接发下来的,不用交;有的说电网要求他们开发票,开发票就一定要交的。
日前,从黄石市发改委获悉,黄石光伏发电产业扶持政策已敲定。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电价,该市在国家每度电补贴0.42元的基础上,增补0.1元;建设光伏发电站发电电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物价主管部门批复的上网电价的基础上,增补0.1元,补贴时间为10年。
日前,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2〕102号)要求,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现予以公布。
8月25日,记者从甘肃省发改委了解到,甘肃省发改委日前批复了多家省内风电项目和光伏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其中,Ⅱ类风资源区,上网电价按标杆价每千瓦时0.54元(含税)执行,Ⅲ类风资源区,上网电价按标杆价每千瓦时0.58元(含税)执行,太阳能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9元(含税)执行。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21日发布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的奖励和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社区或个人使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将获得奖励,其中家庭单个项目最高奖励1万元。
在国家给予的固定补贴0.42元/千瓦时基础上,加上各省、各地的补贴以及一次性装机补贴,是企业最终拿到的补贴金额,但各地、各省的补贴金额和补贴方式不一样,甚至有些地区没有一次性装机补贴。下面,小编为大家梳理,各地分布式光伏补贴情况,政策持续更新......
8月4日,国家能源局在嘉兴市召开全国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应用的现场会。国家能源局局长吴新雄在会上指出,能源局准备就进一步发展分布式光伏下发通知,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方式积极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项目申报的财政补贴资金需求不超过0 .45元/度,并特别提到“如果分布式项目售电不达预期,可以转向地面补贴。”
在刚刚过去的七月,英国、日本、巴西、德国、巴基斯坦、印度、美国这七个国家的政府相关部门对其国家光伏发展作出了一定政策调整,让人高兴的是,这些调整大部分都是朝着有力的方向发展,新兴国家也在展示其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决心。
浙江省近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光伏发电价格政策等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显示,获得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浙江省将在给予0.1元/千瓦时的补贴,而位于嘉兴光伏高新区的屋顶光伏项目,在项目建成后的前3年,浙江省将再补贴0.3元/千瓦时。
对7月1日后在该市建成并网、且全部使用推广目录中的建筑用光伏构件及逆变器产品的分布式电站项目,在享受市级补贴基础上,再按照装机容量一次性给予电站投资商2元/瓦的工程补贴,单个项目补贴上限为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