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发改委发布易地扶贫搬迁由工程建设转向搬迁后续扶持,其中提到在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业、光伏、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收益,可按适当比例发放给搬迁贫困户。
山东易地扶贫搬迁由工程建设转向搬迁后续扶持
经省政府同意,日前省发展改革委、省扶贫开发办联合印发《山东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方案》,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重心由工程建设转向搬迁后续扶持。
根据《方案》安排,后续扶持工作分为2020年、2025年两个阶段,重点抓好发展特色产业、强化就业帮扶、做好社区治理、强化政策保障等4个方面14项重点工作,由22个部门协同落实,全面解决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做到“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
《方案》提出了一系列务实管用的政策举措,保证后续扶持的工作效果。发展特色产业方面,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示范带动、结对帮扶、订单收购等方式,扶持搬迁户发展现代种养业。在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业、光伏、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收益,可按适当比例发放给搬迁贫困户。强化就业帮扶方面,将搬迁贫困人口技能培训纳入本地区培训计划,原则上有劳动能力和培训意愿的搬迁群众至少接受1次职业技能培训、掌握1项职业技能。社区治理方面,创新安置区管理模式,选举安置区长、片长、楼长,构建网格化管理机制。保障机制方面,易地扶贫搬迁结余资金可用于与安置区直接相关的后续配套、搬迁群众直接受益的基本公共服务、能直接吸纳搬迁贫困人口就业的产业等基础设施建设。
据介绍,目前全省43个新建集中安置点和370处分散安置的住房均完成竣工验收手续或通过第三方安全质量鉴定,11335名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全部实现搬迁入住,相应配套建设道路114.2公里、配套管网218公里,建成污水处理设施26个、垃圾处理设施54个,新建幼儿园、学校、医疗、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100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