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推广“太阳能+”多能互补应用模式
山东省能源局印发的2019年全省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提出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落实“双招双引”战略决策,加强与有实力有资质的大型企业合作,聚焦海上风电与海洋牧场、波浪能、潮汐能融合发展等领域,启动150万千瓦左右海上风电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打造经略海洋典型标杆。巩固济宁、新泰采煤沉陷区光伏领跑基地经验成果,推进黄河三角洲盐碱滩涂光伏基地规划建设;本着自我平衡、就近消纳原则,规范分布式光伏电站发展。在农林生物质富集地区和城市周边,合理布局生物质能、垃圾热电联产机组。力争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3100万千瓦,占电力总装机的22%;发电量540亿千瓦时,约占总发电量的10%。
此外,实施“绿动力计划”。清洁高效利用传统能源,深度开发利用新能源。推广高效环保锅炉,提高煤炭利用效率;推广“太阳能+”多能互补应用模式,举办2019年第十四届中国(济南)国际太阳能利用大会暨多能互补应用展览会;推广阳信、泗水等县生物质能源应用做法,打造县域清洁供热“山东模式”。实施绿色能源示范村镇、可再生能源集中供热等重大工程。
坚持创新驱动。实施“四个一工程”,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协会学会作用,搭建一批产学研用平台,推进国家级核电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加大大型核电站余热回收利用等课题科研力度,力争尽早形成科研成果,稳步推进科研成果工程化、产业化;围绕培育大容量储能、生物质液体燃料、互联网+智慧能源、新能源微电网等新业态,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推广太阳能中高温利用、生物质分布式锅炉等先进适用装备,建设一批产业化项目;制修订一批地方标准,规范行业健康发展。
湖北:探索分散式风电与分布式光伏相结合
根据湖北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2019年分散式风电示范项目建设的通知》,2019年在全省10个左右县市开展示范项目建设,每个示范县市总开发容量不低于2万千瓦。通过示范,探索可在全省复制和推广的分散式风电开发模式。
《通知》要求积极推进分散式风电发展模式创新,探索分散式风电与分布式光伏、分布式燃机、储能等其他形式能源相结合,开发多能互补、微电网项目,提高电源利用效率。探索与工业园区、产业聚集区等用电大户的能源供应相结合,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探索与智慧城市、智慧社区等有效融合,为构建未来城市(社区)形态提供清洁能源需求。探索风电与生态旅游、乡村振兴、风电扶贫等民生改善工程相结合,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自然环境友好共处。
合肥兑现建筑光伏一体化项目补贴 4月3日申报
日前,合肥经信局发布通知称,将开展2018年度光伏产业类扶持政策相关补贴兑现工作,受理对象为市级光伏政策中,“促进企业做强做优”和“支持‘光伏+’应用”屋顶产权人、建筑光伏一体化项目补贴(部分由其他市直单位兑现的项目,以相关单位通知为准)。通知要求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19年4月3日前,将申报材料报至辖区经信部门。
东莞麻涌分布式光伏补贴:一次性奖励10万/兆瓦 最高不超30万
东莞麻涌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了《麻涌镇节能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明确,该专项资金是指经镇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纳入镇财政年度预算,每年安排90万元,用于推进清洁生产、能源管理中心、分布式光伏发电等节能工作的专项资金。
其中,对2018年1月1日后立项备案,通过供电部门验收,稳定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镇财政对建筑或构筑物的业主按装机容量10万元/兆瓦一次性奖励装机补助金,单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度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
江苏:鼓励发展平价上网的光伏发电项目
3月7日,江苏省政府印发了《江苏省环境基础设施三年建设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提出到2020年,全省天然气发电装机规模达到2000万千瓦,煤炭消费总量比2016年减少3200万吨,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1%,园区清洁能源供应保障能力得到提升。
《方案》要求坚持把可再生能源作为保障能源供给的重要组成、调整能源结构的重要抓手。科学发展风电,坚持海陆并举、以海为主,2020年风电装机并网规模突破1000万千瓦。坚定不移发展光伏,鼓励发展技术先进、就近消纳、平价上网的光伏发电项目,积极推进宝应、泗洪光伏“领跑者”基地建设,全力支持阜宁、沛县等地申报国家光伏领跑者基地,扩大我省光伏应用规模。积极发展生物质发电,推动生物质直燃发电、生物质气化发电、沼气直接利用等多形式利用。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力争达到2600万千瓦,占省内电力装机的20%左右;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1%。
责任编辑:大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