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光伏扶贫,笔者印象最深的是《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文件,文件中指出在2020年之前,重点在16个省的471个县的约3.5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保障200万建档立卡无劳动力贫困户每年每户增收3000元以上。现如今2018年已接近尾声,距离2020年这个时间节点还有不到三年的时间,笔者认为光伏扶贫在未来两年多时间将进入冲刺阶段。
细看这几年,光伏扶贫已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并且确立了以村级光伏电站、户用光伏电站的基本思路,建立和完善了光伏扶贫的顶层设计,建成了一批光伏扶贫电站。光伏扶贫作为贫困地区精准扶贫的重要举措,为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培育了新产业,为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开辟了新路径,为解决贫困群众稳定脱贫提供了新手段。
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年底,共有25个省(区、市)、940个县开展了光伏扶贫项目建设,累计建成规模1011万千瓦、直接惠及约3万个贫困村的164.6万户贫困户。截至目前,已纳入国家光伏扶贫补助目录项目的有553.8万千瓦,覆盖贫困户96.5万户。而2018年作为扶贫攻坚的重要一年,光伏项目数据虽然现在没有公布,但是取得的成果依然是可见的。
关心光伏扶贫的朋友的可能会有这样的质疑,成果的确大家有目共睹,但是为何2018年许多地区光伏扶贫项目在取得指标的情况下被暂停?
很显然是出现了一定问题,部分扶贫项目出现了一些投机取巧地行为,比如电站设备以次充好,电站设计不规范,电站发电不达标等。更有甚至许多不法企业打着“精准扶贫”的旗号到处招摇撞骗,损害了国家光伏扶贫事业,骗着贫困户的血汗钱,实在令人痛心。
中国有句古话: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理想与现实往往存在一定的偏差,问题与成果往往也是相伴而生。面对问题地方相关部门及时刹车,暂停了项目。但是暂停不代表终止,而是为了未来更好的推动。
当下,要想光伏扶贫成为产业扶贫主要抓手,要想光伏扶贫成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需要更好的规范,更严格监管,更准确的引导,更科学的发展。随着《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的发布,更加应证了国家支持光伏扶贫的决心,未来不到三年的时间内,毫无疑问以村级光伏电站为主推的扶贫项目将是建设的重点。当然这个过程需要政府在政策层面给予支持,也需要光伏企业的良性参与,真正实现政企联动,上下一心,真正凸显出光伏扶贫的精准优势,使光伏扶贫形成规模化和产业化,进而达到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的最终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