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湖县创建国家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示范县工作方案:到2020年光伏装机500MW以上

来源:金湖县政府发布时间:2018-08-20 10:22:41

构建高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高比例可再生能源体系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是加快能源结构优化,倒逼产业结构调整,有效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将生态环境保护利用作为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的实际行动。

金湖坐拥江淮生态经济区核心区位,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资源丰富,特别是风能和太阳能资源优势突出,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建设,具有建立高比例可再生能源体系的区位优势、产业条件和发展基础条件。为系统整合、综合利用、充分发挥金湖风电、光伏、生物质、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等资源优势,逐步探索出一条以可再生能源应用带动产业,以产业促进创新,以创新助力转型的可持续发展之路,特制定创建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创新导向,实施一批微电网、储能、风电等新能源示范项目,引领可再生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优化能源结构。

坚持特色导向,开展节能、低碳、储能、智能等能源前沿技术研究和应用探索,率先在增量配网、微电网、能源互联网、电网侧储能等领域形成可复制推广的金湖样板。

坚持政策导向,以国家能源政策和地方产业政策为导向,构建能源产业体系,打造一条以风光、储能、零部件生产、电池等产业研发、系统集成、技术服务等清洁能源为主的产业链,培育领军企业和自主知名品牌,最终形成一个具有产业、企业、技术、人才和品牌集聚协同融合发展的产业集群。

二、必要性分析

(一)紧密对接国家战略的需要

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已经成为未来能源发展的方向。金湖能源对外依存度高,环境承载能力有限,但金湖发展新能源的基础好,必须抢抓新一轮战略机遇,着力突破节能、低碳、储能、智能等关键技术,引领新能源生产、利用方式变革,并能在全国试点示范。

(二)引导产业转型发展的需要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促进产业迈向价值链中高端,培育若干先进制造业集群;世界工业发展的实践也表明,集群化是产业发展的基本规律,也是提升区域经济竞争力的内在要求;《省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的指导意见》中明确重点培育新型电力(新能源)装备、前沿新材料、集成电路、节能环保等先进制造业集群,可再生能源示范城市的创建内容之一便是产业链的塑造和提升,符合我县产业转型发展的需要。

(三)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

通过创建全国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示范基地,逐步调整传统能源消费强度和消费总量,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引导全社会转变能源消费方式,推广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倡导绿色消费、低碳出行生产生活理念,率先实现人人参与能源发展、人人享受能源红利。

三、创建目标

创建国家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示范县的具体目标包括:

(一)装机容量目标。到2020年,地面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450MW以上,屋顶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100MW以上,风电装机容量达到570MW以上。

(二)能源结构目标。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达50%以上,年替代标准煤8万吨。

(三)产业发展目标。构建产业体系,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将新型电力(新能源)装备、节能环保等能源产业作为重点培育发展目标,支持企业加强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合作,以信息化、智能化、网络化、绿色化为主要方向,引导集群企业广泛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加快改造提升,促进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与集群发展深度融合,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四)加快新能源微电网、储能建设。开展新能源微电网技术研究和应用探索,加快实施清华大学能源互联网研究院与苏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作的全国首个消纳可再生能源微电网储能示范项目,推动产-学-研示范基地三年内建成达效,提升电网自动化、信息化、集成化水平。

四、创建措施及完成时间

(一)强化能源资源调查、规划方案编制

1、能源资源调查。一是对县域内的风、光、生物质等资源数据(包括地块和规模等)进行收集、统计、评估,建立一套完整的数据库,为今后新能源规划的编制和风电场、光伏电站建设、生物质能利用提供基础;二是摸清我县能源供给和消费现状。(主要是电力、煤炭、成品油、天然气等能源)。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供电公司、商务局等部门(2018年9月前)

2、规划方案编制。通过类比寻找第三方咨询机构,编制创建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示范县产业发展规划。责任单位:发改委(2018年12月前)

(二)强化项目组织、试点争取力度

1、组织一批微电网示范项目申报及建设,争取年内获批1个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发改委、供电公司、相关镇、街道(2018年12月前)

2、鼓励采取多方合作的形式,实施公用储能电站配套建设,有效解决新能源自然资源与地方经济规模不适用,光伏发电负荷与电网用电负荷高峰不匹配等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发改委、供电公司、相关镇、街道和部门(2019年3月前)

(三)强化科教资源培育支撑

围绕金湖新能源发电渗透率已将近150%的特殊情况,积极探索储能、微网、多能互补等电力前沿新技术的应用场景和方式方法,主动开展新能源高渗透率地区电网侧储能研究工作。并引导支持企业加强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合作,培育建设一个国家级技术研发中心,着重开展电池关键材料和技术的公关,突破技术瓶颈,提升我县在新能源行业中的话语权。责任单位: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2020年初)

(四)强化关联产业协同引进

1、关联产业引进。大力实施储能产业强攻发展战略,不能简单以土地流转、出租的方式出售现有的资源。要立足长远,积极争取以土地入股分红、合资经营的方式引进资本、技术和管理,确保项目能长期使群众受益。同时,要着手改变当前产业各自为战的乱象,着力打造品牌形象,争取做大做强1-2个企业,带动我县形成优强产业集群,形成具有较强市场竞争优势的产业体系。同时,为改善可再生能源的消纳水平,在建设风能和太阳能电站时,鼓励配套引进1个以上亿元工业项目的企业,优先发展配置一定比例储能设备的企业,从而改善风光电站的并网质量,促进可再生能源的消纳。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各有招商任务的部门(2018年8月始)

2、产业链塑造。以风电、光伏、储能等清洁能源为主,推动储能及配套产业基地建设,加强储能材料的研发和应用,打造电池梯次利用服务平台,创新储能产品的工程、运维等新型服务模式。应用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形成一个集储能技术研发、高效动力电池制造、配套产品供给、电池梯次利用服务的多元化产业链。同时,新能源汽车发展战略的提出与实施,为动力电池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大力发展储能产业,为我县赢得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发展机遇。责任单位: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2020年底)

(五)强化扶持政策保障研究

针对国家、省、市出台的各种能源、环保、财税政策,根据产业发展规划,完善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鼓励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发改委、财政局(2019年底)

五、组织保障

(一)健全组织体系

成立金湖县创建全国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示范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供电公司、住建局、国土局、环保局、科技局、开发区和各镇、街道为成员单位,推进全县新能源项目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发改委,具体负责全国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示范县建设、政策研究、制定统筹项目报批、并网服务、规范验收流程和标准,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二)规范市场化运作

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原则,建立由政府、新能源用户、投资商、承建商、金融及保险机构共同参与、合作共赢的运作模式。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和扩大新能源领域投资,鼓励知名能源企业通过PPP、合同能源管理、特许权经营等方式参与我县新能源项目建设。引进专业化运维公司,为新能源应用提供全过程监管和服务。

(三)全方位宣传推介

全力打造“全国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示范县建设”品牌,大力宣传推进金湖城市形象,提升在全国的影响力,邀请国内外新能源领域知名专家学者,开展论坛、讲座、研讨活动,推广世界最前沿的新能源建设理念和技术,把脉指导金湖新能源建设方向。与国际新能源之都或中国新能源知名城市结为友好城市,加强双方能源建设领域交流,提高金湖新能源建设的知名度,加快建设一批光电、光热、风光应用示范,建设一批示范社区、示范道路和示范性村庄,广泛深入宣传全国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示范县建设意义、实际成效,倡导参与新城镇、新能源、新生活建设理念,提高全社会的认知度和参与热情。

六、效益分析

以可再生能源为引领发展产业,势必会给我县在安全、社会、经济、科教及人才引进等各个方面带来显著效益。

(一)安全效益

按照金湖电网现有供用电规模,建设一个十万千瓦级电网侧储能项目,即可达到全县最高用电负荷三分之一,当出现极端自然灾害给电网造成影响时,电网侧储能预留的较为充足的系统备用容量,将为政府应急处置机制快速启动响应提供坚强的电力保障。

(二)经济效益

新能源项目投资额较大,收益期较长。大规模持续新能源项目投资,可以拉动经济增长,壮大新能源产业规模,提升新能源层次。发展电网侧储能还可以获得储能容量电费以及对电网提供调峰、调频、事故安全响应等辅助服务补偿在内的所有收益;同时,有助于形成一个以掌握具有领先水平的储能关键技术和核心装备产业集群,推动县域工业经济快速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健康发展。

(三)社会效益

实施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创建计划,大力发展绿色低碳经济,探索更安全、更环保、更清洁可持续增长模式,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是以实际行动全面践行生态文明战略,打造“美丽金湖”的创新之举,更是金湖深化生态文明建设内涵,提升金湖人民可观可感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指数的必由之路。据统计,2017年全年,新能源总发电51600万千瓦时,约合标煤6.34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38.69万吨。

(四)科教效益或人才效益

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示范县建设是一项长期工程,我县将借此契机,依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围绕能源转型,培育产业集群,倡导绿色应用,积极培养和引进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专业特长突出的科研团队,力争在示范品牌培育、绿色转型路径、能源共建共享三个方面实现突破,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形成一支既能解决应对能源及相关领域实际问题,又能为政府提供政策方案和决策咨询的人才队伍,不断彰显生态领先特色,推动我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责任编辑:su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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