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证券化业务中,什么是双SPV结构?其具有哪些特点?
解答:
资产证券化的基本交易结构中涉及主体包括原始权益人、特殊目的载体(以下简称SPV)、投资人。SPV的功能包括两点:一是接收基础资产并实现与原始权益人的破产隔离;二是发行资产支持证券。通常情况下,单SPV可以实现上述基本功能,在某些情形下,例如在收益权类项目中,基础资产现金流通常难以特定化的情形下,需要通过增加一层SPV结构实现基础资产类型的转换,以达到“权属明确,可以产生独立、可预测的现金流且可特定化的财产权利或财产”的标准。
以海印股份信托受益权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例,其交易结构图如下:
在该项目中,大业信托发行的海印资金信托计划为第一层级SPV,中信建投证券发行的海印股份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第二层级SPV,此即为交易结构的核心——双SPV结构。
在笔者看来,双SPV结构最大的特点是通过增加一个层级的SPV结构,实现基础资产类型的转换,通常由收费权、收益权、未来债权等转化为信托受益权或私募基金份额,实现基础资产性质的转变,转变为债权性质的信托受益权或私募基金份额,将从而适合资产证券化。
在双SPV结构下,原始权益人的基础资产并未发生转让,而是在原始权益人获取贷款的同时,抵押给第一层级SPV;真正发生资产转让与破产隔离的交易行为发生在第二层级SPV中,信托受益人将其持有的信托受益权或私募基金投资人将私募基金份额转让给第二层级SPV,从而实现资产转让和破产隔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