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梳理“十三五”光伏扶贫计划数条政策

来源:集邦新能源网发布时间:2018-01-08 11:20:35

2017年8月1日,国家能源局与扶贫办发布《关于“十三五”光伏扶贫计划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中指出,应“合理选择建设规模”,“以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为主要建设模式”,并明确应控制在300千瓦以内,符合就近接入条件的可放大至500千瓦。


此外,文件中明确说明,村级扶贫电站的建设规模将于2017年一次性下达,而集中式扶贫电站将纳入年度规模中考虑。在村级扶贫电站不纳入年度规模中考虑的情况下,这一类型项目的装机量将叠加在2018年1390万千瓦(13.9GW)的年度装机指标上。


此外,对于村级扶贫电站原则上不设指标上限,对村级电站原则上无条件接入,意味着凡是光照条件充足的贫困村都可以展开建设。但事实上,村级扶贫的项目规模确有上限存在,在申请项目时,每一个项目应对应到具体的贫困户,当每个贫困县的贫困户都已经对应上扶贫项目,扶贫市场处于饱和状态的时候,扶贫项目的申报会被限制。只是这个上限据今日还非常遥远。

文件中明确,国家光伏扶贫计划范围为《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中圈出的471个国家级贫困县。


下图为《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文件,文中表明,在2020年之前,重点在16个省的471个县的约3.5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保障200万建档立卡无劳动力贫困户每年每户增收3000元以上。

采用村级光伏电站(含户用)方式,每位扶贫对象的对应项目规模标准为5千瓦;采取集中式光伏电站方式,每位扶贫对象的对应项目规模标准为25千瓦。这意味着到2020年之前,单光伏扶贫电站的规模就至少可以达到200万*5千瓦=10GW!


2017年12月21日,扶贫办发布了《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办法》的通知,通知对村级扶贫电站的产权以及收益结转办法进行了规范,指出,电站产权归属于村集体,所得收益分为“燃煤标杆电价”与“光伏发电财政补贴”两类进行分次发放,前者以季度为周期进行结转,后者第二年第一季度结转。

 

 


2017年12月22日,国家发改委公布《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项目价格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指出,村级扶贫电站在2018年不予调降,仍执行一至三类资源区0.65、0.75、0.85元的标杆电价,这意味着,这至少10GW的扶贫项目将不会参与18年的630抢装。

2017年12月29日,国家能源局与扶贫办发布了《关于下达“十三五”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计划的通知》,如期将第一批扶贫项目指标在在2017年的最后几天进行了公布,涉及14个省(自治区)、236个光伏扶贫重点县的总规模4186.237852MW的光伏扶贫项目获得批准,面向的扶贫对象为14556个建档立卡贫困村的71.0751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其中山西省在第一批指标中获得规模总量居首,河北青海次之。


在共计471个重点贫困县中,此次共涉及236个县,公布规模4GW有余,随后将会有至少第二批,甚至第三批项目公布,预计总量将超过此前预计的10GW。

此外,文件中明确提出,要“尽快”、“高效”使用“绿色通道”完成项目建设,加之村级扶贫电站虽数量多,但规模小,施工周期较短,因此这10GW项目预计也不至于参与18年的1231抢装。


文章最后笔者有话要说。

截至目前,国务院与扶贫办联发多文,对光伏事业与扶贫计划倾注大量心血与资金,但仍有许多不法分子,虚与委蛇,打着“精准扶贫”的旗号到处招摇撞骗,损害了国家光伏扶贫事业,骗着贫困户的血汗钱,实在令人痛心!希望这些不法奸商能早日醒悟,光伏发电的普及与推广固然重要,但此类丧失良心、杀鸡取卵的方法实不可取,还害人钱财,理该裁办!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801/08/122954.html
责任编辑:suna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安徽一地暂停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来源:长丰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6-05-22 17:12:07

5月21日,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暂停陶楼镇区域内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公告》,宣布自2026年5月21日起,暂停受理长丰县陶楼镇行政区域内所有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备案申请。

新补4.1GW!福建公示16GW海上光伏项目库来源:福建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5-22 09:10:53

根据通知,为规范有序推进福建海上光伏电站项目开发建设,在2025年3月开展的海上光伏站址资源普查工作基础上,于2026年1月组织有关设区市级发改部门进一步开展海上光伏站址资源摸排,汇总海上光伏电站增补项目及已入库海上光伏电站信息变更项目。本次海上光伏电站项目库增补19个项目,总装机规模4037MW。其中,福州市12个项目、漳州市3个项目、泉州市2个项目、莆田市2个项目。根据项目库情况来看,福建海上光伏项目库总规模已达16GW。

印度收紧银条进口政策 光伏制造行业承压加剧来源:光伏情报处 发布时间:2026-05-22 08:40:03

印度外贸总局正式修订银条进口贸易政策,将特定品类银条从自由进口清单调整为限制进口品类,新政即刻落地实施。此次贸易管控收紧,大幅增加了印度光伏电池及组件企业的原料采购不确定性,行业整体或将面临新一轮成本上涨压力。总体而言,在印度光伏本土产能扩张、高效电池技术全面转型的关键阶段,本次银条进口新政为行业本就敏感脆弱的成本体系增添了新的不确定性,后续或将持续影响印度光伏制造产业的发展节奏与盈利水平。

辽宁“十五五”将致力智能化、绿色化、融合来源:科技日报 发布时间:2026-05-21 22:04:27

20日,辽宁省开局起步“十五五”主题新闻发布会在沈阳市举行。辽宁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新伟介绍,“十五五”时期是辽宁全面振兴巩固拓展优势、破除瓶颈制约、补强短板弱项的战略机遇期、聚力攻坚期、重要窗口期。作为我国重要的石化、冶金和装备制造业基地,辽宁省在“十五五”期间将坚持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方向。到“十五五”末,该省技术合同成交额力争突破3000亿元。

云南出台推进“人工智能+”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来源:云南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5-21 08:49:12

5月20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能源局发布《云南省推进“人工智能+”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针对云南新能源装机占比高、山地地形复杂的特点,推动人工智能在功率预测、建设管控、设备健康预警、智能运维、资源评估、退役回收等环节深度应用,提升新能源全生命周期精细化运营水平。“人工智能+能源”产业融合发展对能源行业提质增效作用充分显现。

粤电力A:光伏业务新投产项目受电力市场环境及政策影响,发电产能及效益未能充分释放来源:金融界 发布时间:2026-05-21 08:19:23

粤电力A在特定对象调研时表示,2026年一季度,风电业务在电量增长与电价下行的综合作用下,盈利水平同比保持稳定;光伏业务新投产项目受电力市场环境及政策影响,发电产能及效益未能充分释放,发电收入增长暂未抵消相关折旧及利息费用的增加,亏损同比扩大。上述项目实际投产时间可能根据建设情况而有所调整。

政策解读|西北区域省间电力互济交易实施细则(试行)来源:西北能源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6-05-18 10:30:41

互济交易在省间电力现货交易出清后、省内现货市场正式出清前组织,是省间电力现货交易的有效补充。除交易申报限价外,对于明显高于西北区域用电水平的卖方出清结果进行二次限价,防范互济交易价格大幅上涨风险。积极听取经营主体意见,强化对市场运营机构的业务指导,确保《实施细则》切实发挥作用。持续开展数字化监管,组织运营机构完善风险监测指标和防控措施,保障市场平稳有序运行。

按煤电装机8%~22%配置规模!河南启动新能源项目申报来源: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5-18 09:15:27

近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煤电机组升级改造新能源项目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指出,按照“应报尽报”原则,已纳入河南省煤电机组升级改造计划,未配置新能源资源的项目均可参与本次申报,鼓励按照源网荷储一体化模式谋划实施新能源项目。

河北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绿电直连有关工作来源: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5-14 14:46:57

5月13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绿电直连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重点支持钢铁、石化、建材、装备、算力、交通、绿氢、煤电等重点行业以及我省特色产业集群中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绿电直连;鼓励已列入国家和省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的园区,提前梳理规划园区周边风光资源及输电通道,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绿电直连项目。

四川印发绿电直连实施细则印发!来源:四川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6-05-14 09:18:31

5月13日,四川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四川省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绿电直连项目调节资源运行周期原则上不低于新能源项目全生命周期。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开展绿电直连项目相关活动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绿电直连项目的新能源发电项目豁免电力业务许可,另有规定除外。当发生自然灾害、设备故障等突发异常情况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时,绿电直连项目应接受电力

内蒙古光伏产业需求对接会在呼和浩特召开来源:内蒙古工信厅 发布时间:2026-05-13 09:39:44

5月8日,内蒙古光伏产业需求对接会在呼和浩特市成功召开。促进会宣读倡议书,多家企业联合签署战略协议与行业合作意向书,凝聚合作共识,携手开启产业发展新征程。下一步,自治区工信厅将会同自治区能源局指导内蒙古自治区光伏装备产业促进会常态化开展产需对接活动,凝聚行业发展合力,深化供需精准匹配,全力为自治区光伏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