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蒙西分公司四子王旗2万千瓦光伏、武川李汉梁风电场项目外送线路节能评估备案及节能验收二次招标公告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
3.近三年(2014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来,投标人有丰富的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服务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4.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5.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重大合同纠纷、不良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8.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和新能源公司的不良记录。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11.本项目工程不允许分包。
12.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13.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14.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15.投标人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中所载明的经营项目)不得与招标人以及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相同或近似;或在同一产品或服务市场与前述主体具有竞争关系。
16.投标授权人及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投标期间在职证明及五险一金相关材料证明。
17.专项资质:具有工程咨询(新能源)乙级及以上资质。
八、华能北汽株洲二工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建议书及相关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
3.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应包含该标段内容)
4.近三年(2014年10月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来,投标人有丰富的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服务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5.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6.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重大合同纠纷、不良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9.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和新能源公司的不良记录。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1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12.本项目工程不允许分包。
13.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14.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15.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16.投标人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中所载明的经营项目)不得与招标人以及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相同或近似;或在同一产品或服务市场与前述主体具有竞争关系。
17.投标授权人及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投标期间在职证明及五险一金相关材料证明。
18.专项资格要求: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九、中电投建湖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电力设备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认证证书和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等同的质量管理系认证证书。
3.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5.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有两年以上盈利。
(二)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电力承装(修、试)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2.业绩要求:近5年内,具有至少两项已完成的同电压等级及以上电站或变电站的二次设备安装(含调试)或改造总承包的业绩及其合同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3.现场项目经理资格:拟派总包项目经理具备类似工程建设管理的经验与业绩,施工经理应具备建筑或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