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城县2016年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及运维主体变更的复函
邢台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临城县2016年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实施方案内容调整进行确认的请示》(邢发改能源〔2017〕576)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临城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单位增加晶澳(扬州)太阳能光伏工程有限公司,变更为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卓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晶澳(扬州)太阳能光伏工程有限公司3家企业作为承建单位。
二、同意项目主体由原来的“融资平台临城县锦成农村建设有限公司”变更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村级电站运维及后续扶贫工作。
请协调临城县有关部门及项目主体加强村级电站运营维护,保障扶贫收益按时足额到位。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