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动履行央企社会责任,多措并举开展扶贫工作
多年来,国家电网公司统筹城乡电网发展,提供电力普遍服务,着力提高偏远贫困地区农村电网供电保障能力,以电力扶贫带动和辐射产业扶贫,使电力扶贫成为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的关键举措,成为精准脱贫的重要动力。
一是加快贫困地区电网建设,增强电力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十二五”期间,国家电网公司累计完成农网改造升级投资5324.6亿元,农村电网供电能力、供电质量显著提高,解决了西部地区49个县域电网“孤网运行”问题、中西部地区124个县域电网与主网联系薄弱问题。电网投资向贫困地区倾斜,国家电网公司供电区域内贫困县年均投资4495万元,高于区域内县年均投资12.5%。大力推进无电地区电力建设,2006~2015年累计完成投资398.7亿元,为192万无电户、750万无电人口解决了用电问题。进入“十三五”,大力实施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其中“井井通电”、小城镇(中心村)电网改造升级和村村通动力电三项工程是国家安排的两年攻坚重点建设任务,投资1423.6亿元,已于2017年9月25日提前三个月胜利完成。工程为农村经济社会繁荣发展注入新动力,据统计,仅在新改造地区农村机电设备和家电购置消费规模达到221.4亿元;农网改造升级地区吸引各类投资规模932.1亿元。工程投资拉动后向关联产业投资超过4800亿元,推动前向关联产业产出超过5800亿元,以千亿投资撬动了万亿级市场,为促进国民经济增长提供了新引擎。
二是认真贯彻中央扶贫开发部署,全力做好定点扶贫工作。国家电网公司自1995年开始持续22年扶贫湖北省秭归县、长阳县、巴东县、神农架林区,2011年起定点扶贫援助青海省玛多县。1995~2016年,公司累计向湖北“三县一区”投入电网建设资金39.11亿元,并向五县(区)无偿捐赠扶贫资金1.94亿元,实施扶贫项目421项,投入1718万元完善供水设施建设,解决2万群众的安全饮水问题;投入120万元在神农架林区和青海玛多县开展“救急难”试点等,在帮助贫困地区通电、通路、通水,改善医疗、卫生、教育条件,带动产业发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公司还积极响应国务院国资委号召,出资10亿元参与发起设立中央企业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
三是面向“十三五”,扎实开展“国网阳光扶贫行动”。“十三五”期间,为深入推进电力扶贫工作,国家电网公司紧密结合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扎实开展“国网阳光扶贫行动”,重点开展三大工程:投资7.27亿元开展定点扶贫,建设7.7万千瓦
光伏扶贫电站,帮助湖北、青海两省5个定点帮扶县区完成31.9万贫困人口脱贫任务;投资32亿元,完成国家光伏扶贫计划安排的2.8万个村级
光伏电站接网工程;投资212.5亿元,完成7.8万个自然村新通动力电及改造,实现村村通动力电目标。截至2017年9月底,定点光伏扶贫工程涉及的7座集中式光伏电站和236座村级光伏电站已全部并网发电,已累计发电6090.4万千瓦时。公司经营区域内光伏扶贫项目累计接网容量903.3万千瓦,项目收益惠及143万户家庭。村村通动力电工程已于9月25日全部完成,已完成通电或改造的自然村平均新增农副产品加工、养殖等各类企业4个,人均用电量较上一年度增加95.5千瓦时,增长35.1%。
二、创新实践扶贫模式,积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国家电网公司在承担的湖北、青海两省五县区定点扶贫工程中,将光伏扶贫与定点扶贫相结合,创新实践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新模式,为全国光伏扶贫电站建设提供了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在央企中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5月26日,全国光伏扶贫现场观摩会在湖北宜昌召开,会上国家电网公司介绍了光伏扶贫先进经验和创新成果,得到了与会各方的充分肯定。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指出,村级电站成本低、占地少、并网易、贫困户受益比例高,国家电网公司出资在定点扶贫县建设光伏电站,是将定点扶贫与光伏扶贫有机结合的又一次创新,下一步我们要把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作为主要建设模式。国务院扶贫办、国家能源局为此联合下发文件,在全国主推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模式。
一是采取光伏扶贫电站捐建新模式。2016年,公司在定点扶贫五县区建成7座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每年产生扶贫收益约700万元,直接为5000多贫困人口提供稳定、可持续的脱贫资金保障。2017年,公司总结经验,创新光伏扶贫电站捐建方式,全额出资4.37亿元,在湖北“三县一区”236个建档立卡贫困村,每村建设200千瓦光伏扶贫电站,采取捐赠村级光伏电站的方式,实现点对点精准帮扶,帮助3万多户、近10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二是全面开展电站标准化建设。按照全寿命周期理念推进电站建设,组织编制村级光伏电站典型设计、典型设备、典型造价、标准工艺,实现工程标准化建设。电站建设过程中,突出关键环节管控,加强全过程、精益化管理,克服电站所处山区地势险峻、南方汛期施工环境恶劣等困难,积极组织电站建设对标管理,严格质量验收把关,确保交给村集体一个质量过硬的放心工程,保障电站25年以上使用寿命。
三是创新光伏扶贫电站管理新模式。构建村集体、运维单位、总包单位三级运维服务体系,确保电站发电具备25年以上稳定收益。村集体负责电站设备看护和日常清扫。运维单位负责电站检修维护,由政府集中招标确定。总包单位负责技术支撑,开展业务培训。创新开展“互联网+服务”,将电站接入国家电网分布式光伏云网,实现“光e宝”手机客户端远程监测,确保电站安全可靠运行,确保稳定扶贫、长效扶贫。
四是实现收益分配兼顾“造血”与“输血”,增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获得感”。6月15日,236座村级光伏电站按照里程碑计划全部按期投产,截至9月底已累计发电1905万千瓦时,预计每座电站每年产生可用于扶贫的收益19万元。光伏电站收益直接到村,由村委会按照民主程序进行分配,确保扶贫收益精准到村、精准到事、精准到户、精准到人,通过制定工资性收入、保障性收入、资本性收入分配方案,因地制宜发展生态农业和特色产业,实现收益分配兼顾“造血”与“输血”,实实在在增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获得感”。
三、深入推进扶贫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新贡献下一步,国家电网公司将全面落实国家有关定点扶贫和对口援助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国网阳光扶贫行动”,加快推进城乡电网一体化发展,继续为脱贫攻坚作出积极贡献。
一是扎实做好定点扶贫和对口援助工作。按照公司“十三五”期间扶贫援助工作要求和计划,落实资金、精选项目、精心实施,全面完成湖北“三县一区”、青海玛多县、西藏措勤县的定点扶贫和对口援助工作。有效配合地方政府做好光伏扶贫电站运行维护和收益分配工作,确保电站稳定运行、持续收益,确保定点扶贫群众及时享受到扶贫收益。提前开展电站并网工作对接,做好“一对一”跟踪服务,保持绿色通道畅通。同步完成配套电网建设,确保光伏电站及时并网发电、提早发挥作用。合理制定光伏扶贫电站并网运行和电量消纳方案,及时拨付上网电费和新能源补贴转移支付。
二是加快推进城乡电网一体化发展。积极服务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美丽乡村建设,加大农村电网建设改造力度,“十三五”规划投资6354亿元,全面提升农网供电保障和服务支撑能力。实施西部及贫困地区农网供电服务均等化,“十三五”计划投入1479亿元,实现电力普遍服务,满足脱贫致富、改善民生的用电需求。
三是进一步拓展扶贫途径和方式。落实国务院扶贫办、国资委等有关部门的部署,对中央企业“百县万村”活动中重点需要解决的缺水、缺电、缺路问题,给予高度关注和重点倾斜。探索电商扶贫新模式,实施“新长城”助学项目,深入参与“救急难”行动,采取多种方式有效深化扶贫工作。同时,把握贫困地区资源禀赋特点,支持地方特色产业发展,激发脱贫内生动力,做到电力扶贫和产业扶贫相辅相成、互为推动,最终实现贫困群众彻底脱贫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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